第4章 我什么也没忘记(6 / 10)
啊。在你眼里,魏光阴或许很差,可我喜欢就够了啊。”
那个男孩,我喜欢就够了。
然而,再没机会诉与他。
刘大壮是第二个知道我去不了美国的人。相比萧何的若有所思,他表现出来的是欢喜雀跃。
“这才对嘛,国内教育多好啊,没必要花大价钱喝洋墨水。”
萧何:“别瞎说了,你不就想有个人陪你疯癫吗?”
“那怎么能叫疯癫呢?那叫执手闯荡江湖。”
他还沉浸在武侠小说里无法自拔,我的神啊赶紧收了他吧。
出来小会时,我努力让自己看上去正常,刘大壮却说:“本来想给魏光阴举办个欢送会的,他却说要准备的东西太多没时间,只好机场送行再见面啰。”
我太阳穴一跳:“他已经定好机票了?”
刘大壮疑惑地扫我一眼:“是啊,就这周六,走得可真急。不过,他的行踪,居然没告诉你?”
萧何毕竟与蛇厂老板一个村,估计听到点儿什么风言风语,立在一旁没说话。
我眼睛里应该盛满了失望,否则刘大壮不会也突然噤声,听我喃喃道:“周六。穗晚也要走了,周日呢……”
这时,刘大壮才想起他的心上人也要远走高飞了,表情变得和我一样讪讪的,用历经沧海桑田的语气说:“唉,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拜托,人家从来没和你聚过。”
“程改改,你不嘴贱会死!”
不会。但我怕不分散注意力,眼眶又会猝不及防地泛红,在刘大壮面前丢脸,我一定会死。
魏光阴去美国的前一晚,我和刘大壮承包了大学城附近的一家小店,在喧嚣的人潮里喊着不醉不归。
曾经,我对十八岁的期许有两个:1.在恰好的年华,用奋不顾身的姿态,去喜欢一个人。2.与三五好友,喝到通宵达旦。
前者,我没能做到。只能靠后者,弥补豪情壮志。
讲到底,就是我伤心。我伤心自己挂念过几千个日夜的人,他连一声离别,也不愿亲口对我讲。
都说女儿家自带三分酒量。我的酒量却奇差无比。东倒西歪、熏熏欲醉间,刘大壮发现了从我脖颈滑出来的那截黑色短木,伸长手臂越过桌面来抢,舌头打结。
“我早就,早就想问,你挂个这破玩意儿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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