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宁愿那个人,是我(9 / 13)
抱着她说:“盛杉,你难过可以骂我,也可以打我。你甚至一声令下,我就可以背着炸药去把解家炸了,毁掉那场婚礼。但是你想要什么,你得告诉我!你知道的,我一直都笨,没你聪慧。”
她在我怀里抖了抖,好半晌才声音细细地回:“改改,我想离开这里。”
自打盛杉的行李也被搬离公寓,叶慎寻自作主张地帮我请了假:“你暂时别待在学校了,不安全,搬去我那里吧。”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同居?
“不用!我回家就可以。”
尽管我表现得异常反对,他却没打算采纳:“难道我的语气听上去是建议?事情没水落石出以前,我说什么最好老实照做吧。除非你希望自己的名字哪天出现在碎尸新闻里。”
他成功吓到了我,导致我收拾行李的速度都加快许多。
那是我第一次得见叶慎寻公寓的真面目。他将顶层的房间打通,整整四百平,分别隔出小酒吧、私人影院、书房等区域,实在太夸张。
沛阳全权负责我的行踪,面对我的目瞪口呆,他见惯不怪,甚至露出“我走了那么久你怎么还在我老板身边晃悠”的表情,阴阳怪气道:“你能出现在这里,本身就是种世纪夸张了好吗?”
他说的……并非没道理……
叶慎寻的房间在隔出的二层,离我半个客厅的距离。他白天去公司,有时候应酬,很晚才回来。我百无聊赖,出门也不知道去哪里,连个斗嘴的人都没有,只好真的开始上网写小说。
沛阳是我的第一个读者,有时能抱着笔记本电脑笑半天。倒并非我写得多好,而是他老自动代入,将我笔下的霸道总裁想象成叶慎寻,有种诡异的喜感。
周印和盛杉婚礼的前晚,我莫名心神不宁,下笔有如神助的状态尽失,只好求助沛阳。
“你说,男主角和女主角互相喜欢,但男主角因为利益问题选择和别的女人结婚,女主角的朋友应不应该大闹婚礼为她出口气?”
这孩子实心眼儿,想也未想一拍大腿:“必须的啊!不然还能叫朋友吗?!”我若有所思,回身到电脑前,敲了几行字,就砰地盖上,风风火火跑去洗澡准备睡觉。沛阳错愕:“今天这么早?”以往我总失眠到半夜。
“明儿早起,参加婚礼!”
作为伴郎,叶慎寻要忙的事情不少,早早就出了门。我给他打电话说要去,他有些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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