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 4)
去一点都不敢偷懒的。
李清秐才刚开始扎马,跟着李清和一起,每天跑跑步,扎马步,打一套拳,小身板倒是结实了些。
这一个星期,李清和除了进城买些日用品,也打听了一下这里的情况,肇州城没有修仙家族,附近也没有什么门派。
李慈华是从好几百里外的‘第悦城’来的,不为别的,只为避开李家的那群恶狼。
因此李清和决定去一百里外的啸州城看看,据说那里很繁华。
这一次不是他一个人去,而是全家出动。
原因很简单,他如果徒步而去,至少来回至少半个月,如果坐马车去,也要六七天,而这几天他可以放心李清秐,却不放心李慈华。
所以干脆都带着,顺便还能多买些东西回来。
背着背篓,李清和拿出清尘符三张,给李慈华、李清秐以及自己戴上,免得这几日无法梳洗弄得一身脏。
父子三人,每人一个背篓,背着各自的干粮和水。
因为没有水壶,没有牛皮带,所以装水的是粗大的竹筒,留着竹节,开了个小孔,可供水进入,也能引用,平时插了个竹栓堵着,一人两个也够了。
在屋子周围布下迷踪幻影阵,保证不会有人能进来,李清和这才放心的带着人出门。
李慈华想坐马车的。
可是钱都在李清和哪里,可李清和觉得徒步也是锻炼的一种方式,于是,长达十五天的跋涉开始了。
什么,你问为什么前面是十天,这里就变十五天了?我告诉你,在李清和的高压政策下,李慈华这个走一百米要歇上三回的家伙没有把十天的路拖成一个月已经很不错了。
这十五天倒也不至于风餐露宿,因为走的是山路,倒是遇到过几处村寨,借宿了几家,顺便买了点食物,一路上倒也没饿着。
就是李慈华,原本就够瘦了,结果变的更瘦了。
可是!【李清和越来越痛恨这个词了。】
你瘦就瘦吧,可是为毛看起来反而更多了几分柔弱病态之美感啊?这是为什么!
李清和默默地扭过头去,无比想念自己的老婆儿子。
这里是火星,我要回地球。
好容易到了啸州城,先找了个客栈落脚,租了一个房间,三人住着倒也不挤,只是那被子实在难闻,李清和有点接受不能,干脆披衣而睡倒也睡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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