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情敌竟是我自己!)(12 / 13)
里。
可对于资质平平的其他人而言,以身饲蛊,是迅速增进修为的唯一出路。
“把血肉喂给蛊虫,与它们融为一体……你已是不人不鬼的怪物。”
男人嗤笑一声:“还特意赶在实力最强的春分来找我……二小姐,你真以为能是我的对手?”
少女没说话。
她静默不语,手中紧紧握着一个柔软圆润的东西,良久,用拇指轻轻摩挲。
那是个女孩模样的人偶,圆脸大眼睛,身前一笔一划写着:
[给韩姑娘:祝新的一年诸事顺利,开开心心。]
这分明是最为重要的、只能送给一个人的娃娃,顾明昭送给她时,笑得腼腆却认真:“你独身一人来到这儿,就让它做个伴吧。”
……真是个烂好人,一如既往。
她与那个人在五年前匆匆见过一面,他显然已经不记得她。
然而真是神奇,哪怕没有了记忆,顾明昭还是会在见到她时,茫茫然道上一句:“我是不是曾与韩姑娘见过?”
她听见那句话,心脏几乎跳出胸膛。
“我以为你已经死了。”
温知澜哼笑:“白家二小姐跳入嘉罗江,这则消息可是传得风风火火。”
她还是没说话,暗暗催动体内蛊虫。
在五年前,她的确想过自尽。
温知澜一直隐瞒天生邪骨的事实,暗地里杀人无数。她姐姐察觉端倪,本欲劝他皈依正道,不料成婚多年的道侣对她毫无感情,眼看恶行败露,一不做二不休,屠尽整个白家,夺走了全部秘法。
那日她恰巧外出游玩,于半途听闻噩耗。十三岁的女孩无依无靠,只能以身饲蛊,试图豁出性命,搏一个报仇的可能性。
从那以后,她变成了只能住在暗处的怪物。
血肉干枯、皮肤下隐约可见蛊虫,所有见过她身体的人,都难掩目光中满溢的恐惧与嫌恶。她无家可归,四处徘徊,在某一天,怀着满心愤懑与绝望,来到凌水村中。
那是温知澜的故乡。
温知澜当然早就不在其中,海边立着座荒废已久的神庙。
她吞食蛊虫,剧痛噬心,疼得昏倒在地,醒来时已经置身于神庙。身旁站着个瘦削的年轻人,五官平平,瞧不出一丝一毫特色。
他见她坐在角落号啕大哭,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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