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5 / 5)
直往,很容易得罪人。
往好听点说是正直,往不好听说是情商低一根筋。
冯若华似乎很不喜欢简蔻这种无所谓的态度,但她也知道,简蔻命好,生在罗马,不是什么人都能惹的。
她只能尽可能淡漠,用“我好言相劝,你爱听不听”的语气说:“你是简骜的女儿,别人不敢说你,但不代表你能理直气壮地做任何事。林玖又不是你的宠物,你对他也应该尊重些。”
话音刚落,林玖已经从善如流:“我就是。”你有事?
冯若华一愣:“???”
简蔻:“……”这话我没法接,因为他答得太快了。
林玖现在心情应该不错,看过来的时候,表情不像那天晚上那样在踩蚂蚁,而就是在看蚂蚁,挺平淡的:“我不介意。我乐意。”
他抬眼扫了她一下,那双眼睛像在笑,挺理所当然,又挺漠然森冷的。
冯若华不吭声了,背过身去整理床铺。
简蔻想了想,到行李箱翻出化妆包,随意找了张椅子坐下,一勾手:“林玖,过来。”
依然是使唤宠物的语气,冯若华抿住嘴角。
林玖到简蔻面前。
简蔻:“蹲下,闭眼。”
他依言照做,睫毛又密又卷,如同复古的洋娃娃。这张脸这样看还蛮可爱的。简蔻翻出眼线笔,在他眼睛下面写了个“Cardamom”,然后笑笑。
“我们在读书的时候,都会在课本第一页写自己名字,这叫对自己的主权盖章。”
这样能说明他是她所有物,她怎么使唤都合情合理了吧。
冯若华不知道听懂没有,不吱声,出去后阳台取毛巾。
林玖还保持着蹲身称臣的姿势,两只胳膊交叠趴在她腿上,仿佛认真听课的小学生,压低声音:“你在盖章我是你的?”
“你还能是别人的?”
林玖低头吻了下她膝盖:“我是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骜哥,一个几乎没怎么出场,但存在感却很高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