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4 / 5)
场。正如她所说的,她是万绿从中一点红,所有的人都是配角,为衬托她而存在。
她昂首挺胸,一扭一摆,走得是最撩人的猫步。人美腿长,万目聚焦的中心。
人们屏息,没人说话,大家似乎都在好奇,她的目的地究竟是何处。
所有人都在猜测,只有她和尼尔斯最清楚。
她站着,阴影挡住了尼尔斯的脸,让他看起来有些阴沉。他知道是她,也知道她造成的影响,但他还是没有抬头。低头切着牛肉,方方正正,一口一口,不疾不徐地送入嘴里,仿佛她就是空气。
反倒是他身边的人,将说了一半的话吞进了嘴里,目瞪口呆地看着樊希,模样看起来无比滑稽。
樊希敲了敲桌子,示意他身边的人让位,然后一屁股在他的位置坐了下来。
“尼尔斯。”第一次,她当众叫他的名字。
以为他会继续忽视他,没想到,他却放下餐具,抬头看向她。
“你又想玩什么?”他的语气很平静,似乎没有恼怒,但眼神却是拒人千里的冷漠。
“教我德语。”
“我没空。”
她皮笑肉不笑,“时间如乳.沟。我要求不高,每天一小时。”
尼尔斯道,“我要是不答应呢?”
“你不会的。”
见她说得胸有成竹,他的眉头皱了一下。
樊希有恃无恐,“所有人都在看我们。我是路人甲,你是他们的头……”
尼尔斯这么聪明,有些话就算不说完,相信他也能明白。
他抿着嘴,一脸阴沉,“你这是在威胁我。”
她伸手撑住下巴,道,“是的,我在威胁你。”
尼尔斯盯着她的脸,一字一顿地道,“樊希,我本来只是不喜欢你,现在,你让我厌恶。”
她笑得鬼畜,“厌恶也是一种感情,爱和恨,喜欢和厌恶,本来就只是一线之隔的距离。”
他沉默。
***
尼尔斯吃完饭后,并没有立即回房,而是去了机房。
面对一堆数据,他无法像往常那样沉淀下思绪,相反,脑中不停地浮现出樊希的笑容。
她指了指自己心脏的位置,对他说,你要小心了,尼尔斯!
这一句话,就像一个诅咒,直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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