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梦枕红袖(3 / 4)
信上说,朱珵珺终于把顾生玉弄到钦天监挂了个名,对外说是国师大人,位列五品,但因为是国师,严格起来官位不管大小,其地位都是超然的。
里面讲了朱珵珺和多少大臣扯了皮,也说了……“君送朕一支铁甲军,朕岂能不有所表示?”
虽说早习惯了对方有来有往的作风,但是乍然成了官场人物顾生玉也挺无奈的。
毕竟他的目的从头至尾都在江湖上,结果人成了国师是几个意思?
可也不得不说这其中便利,哪怕是江湖势大的朝代,人们也不能忽视朝廷的影响力。九五之尊,皇座上坐着的那位永远是谁都惹不起的就是了。
不信就看顾生玉抱了皇帝大腿之后衣食住行被全包的惬意,偶尔还有不少奇珍异宝赐下来开开眼界,顺便再多学一项技能。
顾生玉有才,还是朱珵珺亲自挖掘出的千里马,他本身在一国之君眼里就是不同的,可谓千金买马骨。但这重视也是在顾生玉真正把才华展露出来后,他才成了那个值得陛下万千珍视的人才。
他不会不懂这个道理,所以投名状从未停过。水患,玄甲军,整治江湖,这都是他向皇帝换得走江湖所需助力的功绩。朱珵珺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每日来回,仅有皇帝可用的暗卫,便足见他对顾生玉的信任。
排除彼此磨合的部分,顾生玉也要说,朱珵珺算是他另一个朋友。
在他孤身一人来到长安时朱珵珺给予的帮助,值得自己为此劳心劳力。
之前也说了,顾生玉对朋友从来不是一分二分的好。
他看着信中所写,有关于金鹏王朝财产的事情。内力轻轻涌动,这张本朝帝皇亲笔所书的纸张像是一捧在阳光下融化的雪,稀稀疏疏的就散成了纸末。风一吹,再没了痕迹。
没有走进无人的百花楼,顾生玉长袖深衣,大步走起,背影逐渐消失在午时的艳阳中。
……
陆小凤爱喝酒,爱享受,爱美人,有着数不出的缺点,却有着和缺点一样多的朋友。
他实在是太讨人喜欢了!
认识他的朋友曾大笑着说道。
他是个讨人喜欢的混蛋!
认识他的女人也曾娇嗔着说道。
可就这样一个人,吸引麻烦,解决麻烦,又怕麻烦。
为了不真的像是顾生玉说的那样被麻烦找上门,这几天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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