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4 / 5)
进得去那家会员制的酒吧,这样的派对来去自如,根本不需要什么身份证明或者邀请函。
能进入到那样高端酒吧的人,都不是什么小白,不怕你来,就怕你不敢来。
有人知道郑之南想去后,一个原主之前就玩的比较好的朋友约郑之南晚上一起,这个朋友是被一个富二代包养的健身教练,两人是在健身房认识的,被看上了后就过上了醉生梦死的生活,玩的比郑之南大多了,而且因为是个颜控,所以对郑之南特别有好感,属于就算原主不理他,他也对原主掏心掏肺,殊不知原主跟他聊完天,转身就跟别人吐槽他土丑,也不知道那个富二代喜欢他什么。
后来郑之南跟这个爱笑的男孩子接触后发现,虽然皮肤黑黑的,在别人眼里可能是土,但性格不拘小节,有点呆,玩的又开,郑之南也觉得他挺可爱的,大概那个富二代就是喜欢这股可爱劲儿。
而且说是黑,其实就是健康的小麦色皮肤,只是在美白成风的这个圈子里,不是大家崇尚的冷白皮而已。
约好了时间后,郑之南没怎么打扮,简单的白色T恤,黑色九分西装裤,休闲鞋,简单的像是去公园散步,而不是参加什么夜场派对。
但这一身一进派对就成为了不少人的关注点,因为太清流了,这派对上不管男的女的,除了有头有脸的一些富家少爷没有涂脂抹粉的爱好,其他人都是浓妆艳抹,连男生都有不少化妆擦口红的。
虽然男女化妆自己乐意就行,但有些人就是对这样的不感兴趣。
一时之间郑之南这一身清清爽爽的可不就成了清流。
最重要的是他天生丽质难自弃,气质也优雅,应该去听音乐会而不是在这样乌七八糟的派对上。
有不少有头脸的人开始打听郑之南,当知道这是雷翊的人后,大家不约而同在心里叹息了一下,那股想去搭讪的心思只能压下去。
雷翊可不好惹,他的人,谁敢没事儿找刺激的去招惹?
不过也不知道这雷翊什么时候玩腻了,到时候倒是可以瞅着空给弄过来养起来,肯定滋味非凡。
郑之南没有特意去搜寻宋二在那里,他今天主要的目的是撩,而不是直接没有缓和就开始搞事情。
要搞事情也应该是雷翊快回来,或者即将回来的时候搞。
其实不回来也没关系,越是看不到才想的深,他再含糊其辞,表现出被“侮辱”了的寻思状态,估计事情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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