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小孩(1 / 7)
两天后的下午五点,我正在翻冰箱找食材思考晚上炒什么菜的时候,突然受到一条短信,“我现在登机了,两个小时后到。”
望着手机,我懵了一会儿才想起来金戈前几天说过要来K市。
我拿着手机停了很久,思考着究竟应该怎么对付他。
狠了心不去接他让他一个人在机场呆着,等他心灰意冷、知难而退,然后自己回H市?
不知道他会不会一根筋地坐在那死等一晚上,不见到人就不肯走,然后被保安赶出去。
以我对金戈的了解,他那犟脾气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第二个可能性比较大一点。
唉,想来想去,还是于心不忍。虽然金戈平常看起来一副趾高气扬、唯我独尊的样子,但说到底也只是个心智还没成熟的小孩子,放他一个人在这陌生的城市里置之不理的话说不定会遇上什么危险。
思来想去,最后我还是决定去机场接一下他,让他在K市住一晚后明天就把他赶回H市去。
我下午六点钟从公寓出发,到了机场差不多就七点了。
飞机晚点了半个小时,我在接机大厅候了好一阵子才见到金戈酷酷地戴着一副黑色大墨镜从通道里走出来,他头上斜戴了一顶棒球帽,身后背着个休闲的迷彩双肩包,十足的潮男味,要不是他朝我招了招手我还真没认出他来。
走到他身边,我撇了撇嘴,揶揄道:“遮得这么严实干嘛,又不是明星,还怕狗仔队认出来?”
金戈堂而皇之地反驳我:“这是时尚,你懂不懂。”
“……”
代沟啊= =。
金戈是下午五点钟上的飞机,应该还没来得及吃晚饭,我便领着他先去找个地儿把肚子填饱了。
他还真是进行了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连个行李箱都没带,就背了个包,所以我也不急着帮他订酒店寄存行李了。
坐上出租车,我问他:“你想吃什么?”
金戈耸了耸肩:“whatever,客随主便。”
“……”哎呦喂,一上来就给我卖弄起英语来了,看起来有进步呀。
既然金戈说吃啥都可以,那我就随便带他去了一家味道还不错的餐馆里吃小龙虾和烤鱼。
这家店生意很火,一到晚上大厅里就人满为患,找不到位置坐,只能开包间了。包间里虽然手机信号不太好,不过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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