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2 / 4)
转向天花板。老板牵着小蘑菇的手摸自己的脸……这画面太美,他不敢看。
唐奕承倒是不以为意,他坐姿没变,低声吩咐了句:“你去买碗粥回来。”陆语失血过多,醒来肯定会饿。
“皮蛋瘦肉粥?”宋远问道,唐总喝粥一般都喝这个。
“嗯,但是别放皮蛋。”
……不带皮蛋的皮蛋瘦肉粥?
唐奕承这话一出口,别说宋远脸上立马飞来三条黑线,连唐奕承自己都愣怔了一下
老公,求抱大腿。
与其说人的记忆力很惊人,倒不如说那是一种习惯。记忆中的画面需要一个短短的时间才会反射到人的大脑,而习惯,往往就挂在嘴边。
在纽约,很多个周末的早晨,陆语都会和唐奕承牵着手去唐人街的某间广式茶餐厅吃早餐。她总会叫一碗皮蛋瘦肉粥,而这碗粥的命运,每次都如出一辙——她不爱吃的皮蛋统统被唐奕承挑出来吃掉,她嚼着肉片喝着粥,一脸美滋滋的。
在这个瞬间,唐奕承还来不及想起那些个日光倾城的纽约初晨,也来不及想起那一碗碗两人分享的热粥,可她喜欢的,她不喜欢的,即使时隔多年,他依然一张嘴就能说出来。
凌晨时分,宋特助就这样带着一脑门的睡意和问号,连跑了好几家店,只为买一碗不带皮蛋的皮蛋瘦肉粥……
不过十分钟,病房再次传来门把转动的声音,以及一串急促的脚步声。
“你这么快就买回来……”
唐奕承的声音在他转过头的一刹那,戛然而止。站在他身后的人,他再熟悉不过,却因为在这样的场合相遇,他多少还是有些诧异。
不过,梁梓行却是有备而来。
陆语贫血是老毛病了,刚才他也跟医生确认过,病人已经脱离了危险,所以梁梓行在看了眼沉睡的陆语之后,他便朝唐奕承挑了挑眉,“出来说话。”
医院走廊里的白光刺眼,照得两个男人的面色都不善。
“袖扣和陆家老宅都是你买的?”一路上,梁梓行默默消化掉这位情敌今非昔比的事实,这会儿他单刀直入。
唐奕承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淡淡地说:“这些事不是你该关心的。”
“难道陆语是你该关心的?”梁梓行冷晒一声,口吻无不嘲讽:“唐奕承,哦不,唐总,你别忘了陆语早就跟你分手了。哪怕你现在再怎么出人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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