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5 / 13)
院长和段校长都是非常明事理的。在事情闹出来之前好有个准备。
前几天沈芳宜跳楼一事后,万院长曾经和沈芳宜谈过心。基本上已经知道了她之前行事太过‘随便’的经历。
所以这次,秦瑟除了掩下了一些细节和人名没有说外,把事情都大概地告诉了万院长。
万院长得知这个消息后非常震惊。
他想要亲自打电话给沈爸爸,说起这件事,请沈爸爸来一趟A市。
请示过段校长后,段校长做出决定,派了学校里两位老师去沈爸爸家里,接沈爸爸过来。
沈爸爸来到的时候,已经是隔天上午了。
几乎同时来到学校的,除了沈爸爸外,还有一位姓杨的律师。
杨律师来到A大,找到秦瑟,说的却是沈芳宜立遗嘱的事情。
“您是沈小姐的遗嘱执行人。”杨律师拿出文件,一个个给秦瑟过目:“所以我今天来找您,谈一谈沈小姐遗嘱的事情。”
秦瑟并不知道沈芳宜曾经立过遗嘱。
问过律师,原来是在她那次想要跳楼自杀前立的遗嘱。
而且,很令秦瑟意外的是,沈芳宜立遗嘱时所定的执行人,竟然是她。
“沈小姐给您留了一封信。”律师交给秦瑟:“说是如果她不在了,就让我把信交给您。”
秦瑟接过信封的时候,手指都在微颤。
她也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
曾几何时,她和沈芳宜是针锋相对势同水火的两个人。
可是。
沈芳宜立遗嘱,是在她从平台上救下沈芳宜之前。
那个时候她并没有帮过沈芳宜什么。
所以,她都不知道,为什么沈芳宜那时候会选择了她来作为执行人。
两人之间真的是敌对更多,友爱很少。
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沈芳宜做了这个决定?
是信任?
又或者是因为没有别的更好选择?
此时此刻,已经无从知晓。
信中,沈芳宜说,她穿的衣服戴的首饰,甚至于用的化妆品,全是男人们送的。并不是她花钱买的。
那些人给她的钱,她全都存起来了。一共八十多万。
如果她不在了,拜托秦瑟把银行卡交给她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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