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3 / 8)
大家面上不好看。
辞完职的路清萍走在大街上,一面新奇的欣赏旧上海的风情,一面下意识的找寻在街上卖香烟和卖报纸的孩童,找到后,询问他们相关的知识。将五毛钱递给卖香烟的小小孩童,路清萍按照孩童的指引,来到一家旧巷子,在里面找到一家木器店,请里面的师傅帮他做一个卖香烟的箱子,留下定钱告辞而去。而后,又来到布店,扯了几块布料,准备给自己做几件端庄合体的棉旗袍。
按道理说,原主曼璐留下那么多的衣服,路清萍不至于没有衣服穿。以路清萍现在捉襟见肘的经济状况,当省则省。只是路清萍也是实在没办法,她倒是不嫌弃那些是曼璐穿过的,或者布料不好什么的,但是那些衣服的颜色款式,不仅不符合路清萍的审美观,而且根本就不是良家妇女穿的,要么摆侧开叉开的老长,差不多都到了大腿根;要么背面或者前面大露肉;……这些衣服适用于舞厅,适合曼璐舞女的身份,不适合想要改头换面的路清萍。
穿上出门,人家一看就不把你当成正经女子,对于致力改变原主曼璐形象的路清萍来说,实在是太糟糕了。而且曼璐的衣服也不好当作良家妇女的常服穿出去,里面就算勉强有一两件日常穿的常服,虽然款式没什么问题,但是要么是颜色花哨的不得了,要么是其他地方有问题,反正是不能穿。
就好比路清萍这次出门穿的旗袍,因要出门,不能像在家一样,把睡袍当作常服来穿,所以她是在曼璐的衣服里翻了又翻,最后勉强找出一件紫色布满几何图案的旗袍。这件旗袍倒没什么太大问题,除了裙长不像现在流行的长到脚踝,到小腿肚之外,款式还算正规,但是不知道是哪年的老款式,平直的线条,身条比较宽松,早已经不流行了,而且也不知道是哪个奇葩配的色,袖口、领口和衣襟竟然用红色镶滚,让人惨不忍睹。因此路清萍想了又想,最终还是决定自己扯布作两件。
在外面用过午饭,又逛了一阵,路清萍拎着采买的东西回顾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将买回的东西随便丢在床上,路清萍倒在沙发上,揉了揉走的有些发麻发酸的脚,目光落在买回来的衣料上。起身,挑出一块蓝色布料,拿起剪刀就裁剪起来,到了晚饭的时候,衣裳已经完成大半。
吃过晚饭,路清萍继续工作,到了晚上九点左右,旗袍完工。素雅的蓝色,朴实无华,采用白色镶边,领口和斜襟上的两枚白色花型盘扣让人眼前一亮,使本来庄重平实、典雅大方的旗袍带着几分俏皮,有画龙点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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