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5 / 8)
捕杀机,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李呦呦因为一直同蚊子混迹在一处,现在整个人都被咬得一身蚊子包,虽然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理,可李呦呦惊讶地发现,自己大意了,蚊子包虽然没了,可被蚊子咬过的印记,渐渐变黑,顽固地留在皮肤上,怎么也消不下去。
若是不好愈合的疤痕性体质,这些黑色印记,说不定要用几年,才能慢慢被皮肤吸收。
蚊子果然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应该存在的生物!
好在,每天定时定量轮番涂抹维生素E、芦荟胶,情况稍稍有所好转,但按着这样的速度,也要个把个月才能消退。
拜这件糟心事所致,李呦呦最近几天一直打不精神来,偏偏那只聒噪的鹦鹉,无孔不入钻到李呦呦身边,花式讨要瓜子吃。
“王启帆,我现在丑吗?”
鹦鹉:“咔擦咔擦咔擦咔擦咔擦。”
李呦呦:“假装听不懂就没有瓜子吃了。我这里还有海盐味儿的。”
鹦鹉:“我的女王,您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滴妹儿。”
李呦呦:“……你是魔镜吗?”
鹦鹉抖抖毛,发出一串鸽子的“咕咕咕咕咕咕”,“陛下的美貌闻名遐迩,但是我知道一位女明星,她才是世界上最美滴女娃儿。”
李呦呦被鹦鹉惟妙惟肖的伦敦音逗得笑出声,一扫心里的郁闷,然而,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在身侧响起:“连鸟儿都知道王莺时呀。”
李呦呦循声望去,就见到青蛙带着他的手下们,坐在不远处,见李呦呦看过来,青蛙象征性点点头:“猫姐好。”
李呦呦冲他点点头,这青蛙也是落日的元老之一,算起来,李呦呦最初被光头“不小心撞到”时,青蛙也是在场的,和她算得上老相识。
可两人一直气场不和,青蛙身材瘦小,布满痘印的脸上一双大得离谱的眼睛,像极了蟾蜍,可没人敢叫他“癞□□”,小弟们都叫一声“青蛙哥”,因而得名。
有时候,并不是认识的时间够久,就能成为朋友,李呦呦自知和青蛙气场不和,便也从不招惹,两人井水不犯河水,多年来做个点头之交,倒也相安无事。
然而,这一次,青蛙的“脑残粉”属性突然上线,打了李呦呦一个措手不及。
“哎你们听说了么?王莺时这回真要来落日了,说是和耀阳的老大迟卫一起,可惜,身份是基地长夫人。”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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