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4 / 8)
得不对,连忙补充道,“但三娘食肆的鱼味道是极好的。”
鹤十六点点头接着道:“那鱼在江南水乡都卖的很好,是极美味的,我听莫大郎说,炖鱼的汤都是鸡汤,煮熟后捞上来,再用香气扑鼻的油浇在鱼腹上,那香味啧啧啧……”
老丈的口水被三言两语挑起来:“这,先给我来一罐?”
伙计更加哭笑不得了,他道:“可别可别,我们这罐头是要进店里卖的,万万不会撂地就卖。”他转头对鹤十六道,“可别说了,先送进院子再说,人都等着清点数量。”
……
赵二娘背着襁褓站在院子里,她气色很好,怕是生产前补得好,即便到现在,脸颊都很丰盈,身后的婴孩儿早就脱了出生时红红的猴子皮,皮肤雪白,头发乌黑,眼睛跟葡萄似的,嘴角上扬,天生一副笑模样,任凭谁看了都会说他长得好。
才长开一点时,李三娘就断定这孩儿像莫文远小时候,赵二娘与莫小狗听了,笑得都合不拢嘴。
莫文远长得很好,是男子特有的清秀文雅,毫无女气,便是现在女郎看见他都要羞红脸,世人皆知:“莫郎之姿,不比潘安宋玉差。”
说长得像他,对孩童来说可以说是很高的赞美了。
一箱一箱的货物被卸在地上,赵二娘左手持木板,板上是纸张,右手持当作笔用的坚硬的碳条。此物是莫文远率先用的,时间久了,家中人也发现了碳条的便利与好,延用至今。
鹤十六走上前,先逗了一下被背在背上的孩子,随后道:“二娘可好?”
赵二娘道:“自是好的,贺郎可有事说。”
鹤十六道:“我来是传莫大郎口信。”他笑笑道,“他先前没同你等传信说。”
“是何事?”
“莫大郎与我等前后脚往长安来了,乘得不是同一艘船,但要无甚状况,今明日也应该到长安了。”
赵二娘闻言,睁大了眼睛。
……
其实莫文远比鹤十六说的还早,他已到长安城中,不过因意外之事,未先到家里,而是先去了大兴善寺。
若说他原只是有心回乡,在接到了慧远和尚的信件之后,就不再犹豫,直接上了最快的船往长安去了。慧远和尚的信中说了一件定会动摇长安城格局的大事。
圣人不好了。
如果莫文远熟读历史就会知道,李世民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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