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七十六章 直至死亡的唯一挚爱【正文大结局】(3 / 5)
不过按照发书日期,到现在也有八个月多了,也算大半年了吧。
老实说,这本书是我所有书里最赚钱的一本了吧,不过正文完结的时间,却是非常早的一本了。
按照朋友说的话,一本书能赚钱为什么你不写个五百万字呢?
我一直觉得这话是有道理的,但好像怎么也写不到那个数字233
也不是完全不能写,如果丢掉一些节操胡乱搞各种元素插进来的话,也不是写不到五百万字。
但真的可以吗?
最近两个月,我一直在思考纠结这个问题,因为这本书赚钱,我就要一拖再拖,让读者追更追到天荒地老吗?
很明显是不可以的。
或许有些作者笔力很好,写个几百万字也很精彩。
我不行。
我觉得此刻就是极限了,写到这里就完了,再拖的话只会消耗大家对这本书的爱与金钱。
有点做不到,干脆在此刻完结。
因为早在这本书写大纲的时候,我就跟编辑说,会在男女主婚礼的时候大结局。
我喜欢在这个最美好的时候画上句号,尽管这并非姜小轻与萧湛人生的句点,他们还有许多故事,但对于看客来说,在最美好欢喜的地方停下来,意犹未尽,不失为一个好的阅读体验。
当然了,也会有读者想看看婚外生活,所以我也在最初写到,会写在番外里,满足大家的愿望=。=
不过,正文的完结句点,还是在这里就画下吧,我不太喜欢一个故事结束的时候,还要一拖再拖。
说个小小的题外话吧。
其实早在前年的时候,编辑就劝我不要写玄幻,写现言了,我一直拒绝,倒不是怕笔力掌控不住,只是我一直觉得,现言是以现实为基础写的小说,与现实息息相关。
我的年纪还不算大,去的地方很少,看的东西也不多,三观并未完善,写这种与现实贴合的文,一个不好,很可能会把坏的影响,带给读者。
因此在决定写这本书的时候,落笔很小心,也在题外话里说了许多可能一些读者觉得废话的道理。
我知道我的读者群体大多都是孩子,比我幼稚的孩子比比皆是,我很怕带坏了谁。
如果在生活中,我可能只是个不起眼的姐姐,不会有哪个十几岁的孩子被我的随口一言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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