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 / 5)
宋冉说:“我怎么知道,你不是她好、朋、友吗?你竟然不知道她人在哪里?”
“宋冉,你知道吗?你现在的样子,真让我恶心。”安心说:“花砾为了你做傻事,那是她瞎了眼脑子被猪吃了,可是我没有,所以,我再问一次,朝朝在哪里。”
宋冉气极反笑:“我从来还真没看出来,你安大小姐能有这样的气势,如果我的记忆没有出错,是花砾先用匕首捅伤我的吧,我还什么都没做,你倒先过来质问了。”
安心说:“那是因为你活该。”
明明已经移情别恋,还要和花砾上床,害得对方品尝骨肉剥离的滋味,还一味得被朝朝耍的团团转,如果换了她是他的位置,不用安心捅她,自己就已经羞愧得自杀谢罪了,捅一刀已经算便宜,何况他还踹了安心腹部一脚,害得安心至今还未脱离危险。
这样的男人,真是死一个算一个,死光了最好。
她说活该时理直气壮,宋冉这次真笑也笑不出来了。
他知道花砾当时为何会那么气愤。
醒来后他妈就已经告诉他了,他作了什么孽。
可是那又如何,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他不能为一个已经死了的孩子为花砾负责是不是?做人总自私,花砾过得不好,总比他过得不好要好。
这世上不平之事太多,他宁愿做负心的那个。
比起花砾,他更希望可以保护朝朝。
他的母亲知道了他与花砾为何而争执,已然大怒,如果再加安心花砾这些人,朝朝真真四面楚歌。
这是他作的孽,自然也该他来承担。
朝朝是无辜的。
最后安心被他那副为朝朝所迷死不回头的模样倒尽胃口,摔门而去。
霍连生听着门“嘭”的一声,下意思抬头向声源的方向看了看。
宋冉问:“不追出去?”
霍连生摇了摇头:“不了。”
但是最后还是追了出去,霍连生觉得自己在安心这里,总是忍不住犯贱,一次两次还好,三次四次就真的是自作孽了。
安心没有守在花砾的病床,她其实也不是很喜欢医院的味道,所以去了医院的花园里透气,医院在花园安置了几张藤椅,专供人休憩用,安心一个人坐在藤椅上,四周全是舒展的绿叶,几片流离的光影落在她的身上,摇摇晃晃的,让人忍不住……忍不住想将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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