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2 / 3)
儿。但这算是一个提醒,自己别逾越,把握好分寸。
“好,等会回去我就换下来。”又不是什么大是大非,没必要弄得不愉快。只是倔强劲儿上来,她坚决不说“改完了给你”。自己并没有错,只是立场分歧,统一综合而已。
但她的眼眶不知为何瞬间湿润了一下。她从来没有这样过,就算被Alice批评得体无完肤,身心俱残,她也依旧平静如初,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该干嘛干嘛。是邵启明的风格让她感到对《礼尚》感到些许焦灼。
也许是磨合期,过去就好了,晨曦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此处空一行】
下午卓展有个服装秀,说是去看秀更主要的是扩展人脉。晨曦跟那些熟的,半熟不熟的,根本不认识但愿意搭理她的多聊了一会儿,回来的时候已经月上中天。
伊姗今天过生日,拼了老命似的催她,“郑晨曦!你给我快着点,这是老娘最后一个单身party!”
连续两期期刊,其中考验与滋味一言难尽。晨曦要负责四分之三的内容,付印之后,体重掉到有史以来的新低。伊姗他们更是许久没有联系,晨曦满脑子除了期刊就剩邵启明,再腾不出什么心思去关心别的。
等伊姗嚷嚷够了,晨曦笑问,“单身party!话说您啥时候单身过?”
据伊姗她妈讲,姗姗的情史是从没入托就开始的。当时有个小男孩见了伊姗就喜欢往她身上贴,估摸是女生爱干净,他喜欢伊姗身上的皂香,就凑上去贴着闻了几下。主要是伊姗早熟得比较早,冲回家拎着个平底锅就冲出去了。幼儿园时有个吃了雄心豹子胆的初生牛犊亲了伊姗一口,伊姗二话没说,抡圆了胳膊就还回去个耳光。上学以后情书塞满一书桌,她攒到期末集体卖废品,请大家伙儿吃雪糕。上大学之后就更不用说了,晨曦她们几个室友没少跟着伊姗蹭吃蹭喝。
就这么一个自小把男性迷得神魂颠倒的妖精,终于甘愿洗手作羹汤,舍得把自己嫁出去了。晨曦想着,有些唏嘘。
晨曦带着酒气钻进出租车。
司机坐着没动,从后视镜里撇她一眼,懒洋洋的问,“去哪儿啊?”
自打干上时尚编辑这一行,着装风格也是这么被人一路观摩下来的,早就泰然自若,熟视无睹,根本没在意司机的眼神。她告诉司机:“花园酒店对面的金碧辉煌。”
大哥听了,特别肯定的把她从上到下一路打量一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