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日记(3 / 6)
帮我度过这道坎。”
阚侃想了想,语调温和地说:“我尽力而为,如果需要停下,你随时告诉我。”依照高菲的意愿,他开始平静地读出了日记。
阚侃发现,日记开篇字迹纤细娟秀,内容无甚新奇,主要记述了大学校园的点滴琐事,其中不乏笔者对于日常见闻的感悟与收获。初看可知,日记主人是个情感细腻,内心丰富的女孩。
读完几页后,阚侃突然停下来,高菲以为他口渴,将青花瓷杯往前推了推。
“歇会儿再念吧。”
阚侃缓缓摇头,“我不累,只是下面这段提到你了。”
高菲眼眸一亮,“噢?她是怎么说的?”
阚侃继续念下去,随着文字在他唇齿间娓娓流泻,高菲眼前渐渐重映出两人初次相见的情景:
大二时,高菲参加绿色协会的插花节活动,不慎被玫瑰刺伤手指,有个女孩见她蹙眉吮吸,快步走过来问道:“同学,你没事吧?”高菲举目看去,只见来者面容娇柔,明眸皓齿。她赶忙说没关系,那个同学还探头瞧了瞧,冲她微微一笑……
“我想起来了!”高菲心中豁然开朗,“那人说她叫凌云霄,是中文学院的。看来,日记的主人确如秦湛平所说,就是这个凌云霄了!”
阚侃抿了抿唇,喝了口水,又继续念下去。两页过后,他忽然“咦”了一声。
“这里出现的湛哥,应该就是秦湛平吧?”
高菲拉住他的手,“她写了些什么?”
原来,秦湛平与凌云霄在老家曾毗邻而居,两人初次相见那年,他十六岁,她十岁。凌云霄自幼酷爱诗书,向湛平做自我介绍说:“何当凌云霄,直上数千尺。你背过李白的《南轩松》,就记得我的名字啦!”
文雅而娇俏的凌云霄使湛平印象深刻,一直以“霄霄”称呼她,她则喊他“湛哥”。两家原本都不算富裕,而秦家因为有湛平、沐平两个孩子,经济上更显捉襟见肘。
霄霄偶尔从家中偷带些花生瓜子,悄悄拿给秦氏兄弟。她在日记中写道:“没想到,湛哥还记得那段日子,我们仨并排坐在小河边,赤脚拍得水花四溅,嘴里塞着花生,总觉得水碧天青,无忧无虑……”
听到此处,高菲默然以手支颐,仿佛无限神往。阚侃不自觉地搁下本子,饶有兴致地瞧着神游天外的她。
“想什么呢?”阚侃将脸凑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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