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4 / 5)
发还留着母亲的血。
丛林中这样的猩猩,害羞而沉默,土著人称它们为林中之子。它们的母亲会花七年的时间将它们带大,而在这之前,所有的母亲都会拼命保护自己的孩子,所以要想得到这样一对宠物,唯一的办法,就是杀掉它们的母亲。
这样的事情,李斯函曾经为了李雪音做过一次。
而现在,简瑜同样在做着。
带着猎队进山,矿区的分布,泥炭沼泽森林的情况,都一一记录在案,如果在这个过程,再顺便带两只猩猩回家,对他而言也不过是举手之劳的事情。
李雪音的那两只宠物死在那场大火里,忘掉旧爱最好的办法便是新宠。
这一场行程一如既往顺利,尽在掌握。
不过,在行到一半时,他的线人告诉了他一个有趣的事情,简瑜临时改变了行程,然后,如他所愿,狭路相逢。
姜鹿尔咽了口唾沫。
两军对峙,激烈的情绪在男人中对立。她不过是个无关紧要的小卒,她试探着微微动了一小步,简瑜没有反应,程砺等也没有反应。姜鹿尔又动了一步,程砺船停下了,他的余光不动声色追随着她。
姜鹿尔再动了一步,这样一小步一小步,像一只小心翼翼掩耳盗铃的招潮蟹,眼看就要到丛林中。
简瑜突然微微一笑,他抬手一梭子弹打在姜鹿尔前面的草地上,鼻尖都是火药的味道。
姜鹿尔停住了。
冯减雨虚着眼睛看了又看:“少爷,没错,这个女人就是那个——我跟您说过的那个阉人。”
他咽着口水打量她:“看来,我们都叫她和那个姓程的骗了。”
“哦?”简瑜似乎对姜鹿尔有了兴趣,他抬起手上的枪,看着姜鹿尔脚下那一排没有连成直线的弹痕,有些不满自己的发挥,“好久没动,枪法生疏了。”
他又举起了枪。
一闪而过的紧张在程砺和李斯函脸上闪过,林深趁着方才将落在水里的居居拖了过来,湿漉漉扔在船上。
“程砺,听说你现在买卖做得很好。”简瑜手枪旋转垂下枪口,枪管前冒着热气,“我也想同你做笔买卖。”
李斯函死死盯着简瑜,毫不掩饰眼底愤怒的情绪,但是对方看都没看他,显然,并不将他视为一个对手,这种轻蔑叫他面色铁青,几乎无法自持。
简瑜的目光随意转向姜鹿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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