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2 / 4)
是跟得上时代潮流的。
姜鹿尔就是个阉人又怎么样,阉人也是个顺眼的阉人。救场如救火。
他只想到姜鹿尔顺眼,却没想到是这样顺眼。
脸上的肿消了,脏兮兮的脸洗干净,又新近长了些肉,便显出几分少年人的青春来。
李斯函越看越顺眼,左看右看看得姜鹿尔身上都发了毛,他才假模假样坐下来,摆出一副正经模样:“你就是姜鹿尔?”
姜鹿尔垂首:“是。”
李斯函见她虽有几分忐忑,但腿肚子毕竟还是稳稳的,心里立刻定了这个人选:“有个好差事你想不想做?”
姜鹿尔想了各种原因,却没想到是这么个好事。
但扮观音就意味着众目睽睽下的游街,况且,穿上女装之后——她有几分迟疑。
昌阿伯替姜鹿尔推辞:“他一个毛孩子,怎么能做这么重要的事情,而且,这次简家听说人选都挑了一年,这,让他去,这,也太寒碜了。”
姜鹿尔:……
李斯函从来不强人所难,慷慨大方:“毛孩子?我瞧着他就不错,不就瘦了点吗?没事,多吃点就行了。”
他只看姜鹿尔,问她意见:“做得好的话,有赏。”一堆猪仔币搁在旁边,足足都有一年的工钱了,看起来霎时刺眼。
他手指扣在她的脱身凭札上,一下一下,姜鹿尔看着那张纸,上面三年的日期,多一天,少一天都不行。
姜鹿尔咬了咬牙:“二少爷,小的想要换个赏赐。”
“你说。”
“小的不想要钱,这些钱可以折算成时间吗?”她望着那张脱身凭札,眼底第一次露出了渴望。
李斯函本来只是想捡几个猪仔钱打赏的,却没想到姜鹿尔误会了开了这个口。
他犹疑片刻,忽的一笑,不就是个猪仔吗?
“当然可以。”慷慨的李家二少爷豪气冲天答应下来。
到了盂兰盆节这一天,所有的华人店铺都会提前开门,而在下午提前关门,然后在门口焚香,华人们把街道让给鬼,由着烟雾和僧人的吟诵缭绕在清冷的街道,而换了别的地方追先悼远。
多多岛的华人喜欢放灯,他们觉得,木板和纸张做的水灯无法孤筏重洋,引不了客死异乡的华人的魂,跟着这些水灯,甚至连马六甲都出不了,而孔明灯却可以飞到他们想象的任何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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