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9章良心活(2 / 3)
穿带等,使用一些较次的材种;也有的把上等木材贴于一般木材制成的胎骨表面,即“贴皮子”。
“还有的家具干脆以多种不同木材拼凑而成。对这些家具用材价值的确定,一要看它良材与次材在使用材积上的比例;二是看在家具的主要部位使用良材的情况。”
“一件家具的良材材积,如在50%以上,一般即可以此种良材的名称命名该家具,如红木桌子、櫸木椅子等。不过,有时匠师为了利用良材的短料、小料、边料或零料,虽在整件家具的材积上良材大于次材,但在主要部位,如家具的腿足、面子、边挺等处,却施以次材。如此家具的用材价值,就要大打折扣。”
老李告诫道:“这一点千万不可忽视。所谓材质,主要是指同一种树的木料,因所在部位不同,或因开料切割时下锯的角度变化,在色泽、纹理上有着一定的优劣之别,如边材通常是逊于心材;疤结、分枝处的木纹不如无疵木纹来的美观。
“其实传世的古代家具中,完好无损的并不多见,大量的是经过修复后的实物。古代家具修复的标准,应是“按原样修复”和“修旧如旧”。要达到上述修复标准,一定要采用传统的工艺、原有材种和传统辅助材料,再加上过硬的操作技术。”
“鉴定古代家具的修复质量,首先可看原结构和原部件的恢复情况。凡结构、风格、材种和做工与原物保持一致的,可视作高质量的修复。而那些在修复中以“脱胎换骨”、“焕然一新”和做工粗糙,依靠上色、嵌缝的,则属失败之例,原物价值受损。”
“其次要检查修复中是否采用了传统辅助材料,如竹钉、竹销、硬木销、动物胶等,是否被铁钉、化学粘合剂等现材料所取代?都是确定最终价值的参考因素。”
吴天缘看过书,一般传世的古代家具,除大量经过修复的外,还有一部分是从未修复过的,这部分古代家具中有少量是完好无损之器,但大多数均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如松动、散架、缺件、折断、豁裂、变形、腐朽等。
王世襄老爷子说判定古代家具保存是否良好的原则,主要是看它的结构是否遭到破坏,破坏的程度如何,零部件是否丢损,丢损的数量多少。那些原结构未遭到破坏,构件基本完整,仅是松动或是散架的,仍可算作保存完好,持有原物价值。
而因缺件、折断、豁裂、变形和腐朽,必须更换构件的古代家具,就不能保完整的原物价值。其价值高低,要看修复后主体结构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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