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同居(2 / 3)
在场的多半都是世家子弟,家族之间的关系千丝万缕,得罪谁都不利。
这时,一个身着团花纹绸缎的袍子,头戴瓜皮小帽的富甲子弟举起手:“先生,我举荐崔洛!”
敢坐在第一排的,一定有两把刷子。而且由于顾长梅大肆宣扬的缘故,所有人都知道崔洛的底细。一个普通商贾家中的孩子,没有什么可避讳的。
说话的人名胡勇,并非官宦之家的少爷,而是京城巨贾之子。其父将他送入晋江书院并非是为了考科举,更大的原因是结识书院中朝廷官员家中的子嗣。
为人极为圆滑,少年时就痞气十足,很有奸商的潜质。
崔洛就这么被‘卖’了。
顾长梅为崔洛捏了把汗,抓着书本,朝着胡勇就砸了下去。
这家伙‘护犊子’的热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消停。
崔洛依葫芦画瓢,也作了一首诗,她已经两次金榜提名了,试贴诗自然难不倒她。只不过也要隐藏的不露痕迹,太过冒进,名声过早传出去未必是好事。
崔洛的诗一作完,徐夫子的咪咪眼好像放大了一些,又是一番赞许。
可能是因为裴子信和崔洛接连完成了夫子提出的要求,这让徐夫子误以为书院风气大涨,此刻尤为兴奋,要知道试贴诗对十二三岁的少年们来说是有一定难度的,他又道:“可还有谁愿意试一试?”
众人崩:“!!!!!”
胡勇环视一周,似乎再无可以‘推荐’的合适人选了。
最后徐夫子随意点了名,结果可想而知,他原本对众学子所抱有的期望也彻底磨灭了。别说是试贴诗,就算是打油诗,有些人也未必当场立刻就能作得出来。
下学之后,天际灰蒙蒙的,像笼上了一层灰布,是下雪之前的征兆。
众学子从课堂出来,一个个锁紧了脖子,不留宿的皆有小厮上前递了斗篷或是暖炉,留宿的簇拥在一块往后院走。
顾长梅自然是拉着崔洛一起走,王宗耀也与他二人一道,于是,裴子信就落单了。
顾长梅让书童将晚饭搬到了寝房,几人的意思,大约是晚上就不出来挨冻了。
崔洛的小厮五郎已经回了崔家,下次休假才会过来接她。
屋子里暖烘烘的,早就点好了暖炉,跟世家子弟同住一屋的好处便是永远不会受罪。热水热汤供应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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