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坑不填总是要穿的。(2 / 4)
说,你行,你来写啊。
我写就我写。莫南柯当即就被这句话激得气血翻涌,然后当即申请了作者号,在种马文的道路上一去不回头了。因为,他的想法的确有点歪,他总觉得,在这个大大擅长的领域战胜这个大大,才是最完美的反击。
于是,他的文里,男主一出场就是要霸气侧漏的,奇遇和美人什么的都是上赶着送上来的,金手指什么的都是不要钱使劲送的,反派都是智商为负数的。结局也都是主角带着美人领着小弟征服世界捅破天穹的。
基本上莫南柯的小说里都是给主角的人生开启了easy模式,绝对是亲爹中亲爹,读起来也绝对是让人雷得外焦里嫩,大呼“作者屌丝不要脸,yy多度遭雷劈”。
然而,就是这样的文章,却恰好戳中了很多人的萌点。
——本来就是啊,看小说本来就是图个乐呵,把主角虐成傻逼什么的,有人理你么?就是要这么一路牛逼看起来才够舒爽。再加上莫南柯本来就是金牌大学毕业,虽然是理科生,但是文笔什么的也不差,在小学生都能写网文的时代,他的文笔基本上还能算是中等偏上。
综上,在莫南柯坚持不懈的写了数十本yy种马文之后,他意料之外却又是情理之中的……成为大神了。
笔名“一梦南柯”的莫南柯同学在某点上拥有了一众死忠粉,每每更新都会有来自四面八方的打赏,还有各种汉子妹纸在他的文下卖萌。莫南柯对此并没有什么太多的看法,只是觉得有一点放心了。
毕竟程序员是吃青春饭的行业,以后他要是老了还总有地方混口饭吃。
这样既蠢又萌的想法是他在收到第一本实体书的稿费的时候对自家编辑说的。正在他对面喝茶的女王大人一口柚子茶喷了出来,伸出纤纤玉指指了指刚给他的三十万的支票,轻蔑一笑,对他说道“混口饭吃?那你饭量可挺大。”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恨铁不成钢了,别人家手下的写手在成神之后都想着怎么再进一层,红上加红,而她手底下的这个,居然就想着混口饭吃就得了。抚了抚跳起的额角,女王大人懒得理他,踩着十几寸的高跟新,哒咯哒咯的离开了咖啡厅。
莫南柯的性子本来如此,不贪心。这样的不贪心在外人看来有些懒惰,但是他却也并不在意旁人的看法。
无论如何,到目前为止,写文和写程序相比,他还是更喜欢写文。看着笔下的男主在他编织的世界里快意恩仇,看着他们步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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