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皮厚吃块肉(3 / 4)
。两只手一起上,这边夹菜,那边盛汤。丝毫不耽误。抢回来就给周麟放碗里。他一个人抢,周麟和他都能吃到。
周麟这辈子,第一次用这个形象吃东西。一手筷子一手叉子,扫光一盘马上瞄准另一盘,在刀光剑影筷子纷飞中,偷了一块红烧肘子塞嘴里,赶紧吃几口米饭,饭没吞下去呢,又吃了一块放在眼前的鱼,眼睛里除了食物什么也看不见,不管谁给他夹菜,也不管别人,就是吃,吃到嘴里是自己的。
他大小饭局无数,不管在家里,还是在外头,每次吃饭都是饭吃得很少,菜几乎很少碰,喝酒聊天,推杯换盏,,虚以蛇委,你来我往,在酒桌上劝酒,酒桌上谈生意,酒桌就是一个谈判场所,似乎交情和人之间的距离是用酒精来拉近的。饭局变成了拼酒场。
每次结束之后,都是醉得东倒西歪。
他第一次遇到吃饭是需要抢的饭局。不抢就吃不到。这饭桌上的菜没有他在京城时候那么精致,什么国外厨师米其林大厨法国大厨啥的,但是分量十足,非常香。叫人食指大动,从来不知道能吃这么多东西、米饭都吃掉两碗了,肚子有些饱但是手停不下来,别人抢他也抢。
抢来的就是好吃,抢到嘴里的不单单是美味,还是满足感。甚至是胜利的感觉。
第一次知道饭局的饭菜真挺好的,第一次知道吃饱吃到撑很想摊手摊脚的放松,第一次知道不喝酒光吃饭也能促进感情。
人家都是事后烟,饭后甜点,他们是餐后酒。
满桌子的菜基本消灭干净了,一片狼藉,地上全都是残渣,纸巾团,虾米头,鱼刺,蟹壳。
每个人都摸着肚子,打着饱嗝。
这群人都脱下了刚才跟蝗虫一样的土匪气,各个端着酒杯,又开始捡起了优雅。
夏季得到允许,就喝一小半杯的红酒,推开窗户,看见天上的月亮了。风雅之人怎么可以不吟诗作对?
“举头明月光,地上鞋两双。”
这首诗,谁听说过,对的上来吗?
张辉有点奇怪,夏季这是又喝多了吗?
贺廉琢磨,他学过这首诗吗?
周麟真是人才啊,抿了一口酒,笑着对上了。
“俯首甘犁地,爷们连夜爽。”
夏季一下就找到知音了,挑起大拇指。
“人才啊。”
和会师一样,终于找到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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