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部分(4 / 6)
否,坐在招待所那张木头摇椅上,他翻开了当年的卷宗,第一页,案件概述。
事情发生在十一年前,陈晋才出生的时候,死者名叫王保户,和当时的陈裕达是同村的居民,只是陈家住在村西,家里穷的叮当烂响,王家住村东头,家里不止是二层小楼,还有着在当时算得上是稀罕物的一辆面包车。
根据卷宗里的案情描述,王保户的大哥回家时发现二弟家里有怪味儿就去敲门,没想到门没关,他进屋看到早死在床上的王保户。当龚克看到下面一行文字描述时,心里不知怎么就咯噔了一下,文字是这样写的:死者身上无明显伤痕,致死原因来自头部的多处击打伤,死因为严重颅脑损伤造成的脑死亡。
他朝后翻了一页,看到之后在死者家的院墙外发现了致死凶器,一块方形石头。
这不禁让龚克联想起新乡才发生的这起案子,他们一宗发生在室内,一宗是在隐蔽的矿洞里,凶器同样是石头,一宗造成了当场的死亡,另外一起则只是造成了暂时性的伤害,而两起案子不约而同都指向同一名疑犯——陈裕达。
龚克想不明白了,如果说现在这起可以定性为伤害罪,那当年那起可是明明白白的是谋杀,根据卷宗叙述,在死者的死亡现场,警方是采集到粘有陈裕达鞋底的血脚印才抓的他,也算是证据确凿了,为什么后来就没追究了?
龚克朝后翻页,可却惊讶的发现,关于笔录的部分竟然没了。
这是怎么回事?龚克拨通了尹毅的电话,单从电话里的说话口气上听,尹毅心情不好,正在发火。龚克的这通电话让他喘了半天气,才从审讯室里退了出来:“卷宗啊,别提了,管理资料的资料员说,几年前库房着了一次火,烧了许多文件,里面就有这个案子的笔录部分。”
龚克很少冷笑,这次却清晰的冷笑了一声:“太巧了吧。”
“其实拿到资料的时候我也那么觉得,不过案子都过去十多年了,查不查的用处不大。”
可龚克却不这样认为:“我倒是觉得查清了当年的案子,这起案子差不多也就破了。”
“龚克,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这两起案子的凶手是同一个人,但是并不是陈裕达。说不清理由的,我就是这么觉得。”
尹毅沉默了,干他们这行的,有时候真是靠直觉来破案的。
“那现在怎么办?”尹毅问龚克。
“我想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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