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2 / 5)
菲要是连喝了五杯,还有命走路?估计就地死在马路上了。
找了间女厕所解决好问题,我出去找叶之远,他拿着随身的小本正在写写画画着什么,我凑近一看,本子上面笔记工整地写了几个字:有许多因素可以打断人喝光饮料的速度,譬如打电话、譬如女生在逛街,这些都会拉长庞菲菲的行走中毒时间;庞菲菲死时身上有蚊虫叮咬痕迹,死人因为体温变化的因素不像活人那样招蚊虫叮咬,这是不是代表庞菲菲死前还在灌木丛里呆过一段时间,这是为什么;第三,如果想判断庞菲菲是不是喝了苦杏仁茶死的,解剖下膀胱该有发现。
我盯着他写的这些,半天才憋出几句话:叶之远,你想抢我饭碗吧……
我真挺生气的,他想得到这些干嘛不早和我说,这样显得我很没能耐。可叶之远解释说我做的是法医,对刑侦方面有想法是好事情,他不能打击我的积极性。我靠着他的肩膀想想也是,可我马上就觉得不是了,就算前两条是,可那第三条的架势,简直是要把我所有积极性悉数一网打尽啊!
我气了,张牙舞爪去咬他。结结实实挨了我咬的叶之远只是微微皱了皱眉:“你看,你注意力一分散,过敏症状好不少吧。”
我:……
呆子,你咋那么呆!我咋那么爱你呢!
然后我伸舌头就手在我咬他的地方舔了两下,他吓着了一样:“穆中华,你属小狗的啊?”
我答“啊”。
做小狗没啥不好,咬人耍赖都随意,想讨好时,还可以随便舔他两下。
电话里和赵哥汇报了我的想法后,赵哥先懊恼了下他怎么没想到解剖膀胱,然后问我要不要回局里参与,我拒绝了,因为叶之远神秘兮兮地说要带我去个地方,我没想到他用自己的奖学金租了个房,两小室,不大。我在屋子里来回转了个圈,指指墙上那个大喜字说:“叶之远,你能贴个再土点的喜字吗?”
叶之远不知怎么,变魔术似的拿出了我俩的户口本,第二天清早,他来我宿舍楼下接我。
其实想想还真觉得神奇,从没想过会嫁人的我也会有今天,和一个才认识几个月,恋爱更加短暂的男人手拉着手去民政局排队。
下楼前,我看到Marlin和季海默,他们站在一起嘀嘀咕咕在说什么,看到我,他们就立马闭了嘴。不用问,这俩人在一起准没好事。可关我什么事,我哼着歌,脚步轻快的下楼。
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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