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3 / 4)
欢一个人会让你失去许多许多,如果讨厌一个人你会厌恶看到那个人的消息,连带也一并反感了和那人来往的其他人。
讨厌人让人的生活圈子变小,而喜欢人则总让人看到生活的美好。
“所以你要知道,你妈要是讨厌我,她就先要把你一并给讨厌了,那样的损失真的好大。”我坐在医院走廊里,叶之远坐在我旁边,拿从护士站借来的酒精擦那些被我抓破的包。
“嗯,你倒是相信我一直站你这边。”他低着头,听我说完这套长篇大论,哼哼了这么一句。我摇着小腿,看着脚上的凉鞋,前年买的,已经看得出明显旧了,我说:“那必须。”
“难道不是?”我抬起头,从叶之远一双漆黑的瞳仁里,我看到倒映在里面的一张凶巴巴的脸。
“是、是、是,没说不是。”他说。
“中华啊。”他叫我,“我妈那人吃软不吃硬,我是真有点担心你那个脾气呢。”
我横了下眼睛:“你的意思是我不会软?好歹我也是个女的吧。”
他突然拉着我一顿端详,然后说:“不行,我要检查下。”
然后他就吻住了我。
接吻的感觉好奇怪,像有细小的电流沿着脖颈通到了尾骨,我抱着他闭着眼,身体随着叶之远的牵引慢慢向后倾去。屁股的感觉有点不对,我使劲儿往起抬了抬,结果咚一声,我睁眼,看着四仰八叉被我掀在水泥地面的叶之远,我有点不好意思,我说:“凳子太窄,我都要掉地上了。”
现在好,他掉去地上了。
时间已经是午夜了,叶之远回去看看程牧尧,知道他没事,出来送我回家。我说不用,你忘了我是干啥的了,我是法医,会怕黑吗?
那可不行,我女朋友脑门又没写着“我是会108种让人无疾而终死法的女法医,不想死请离我远点”,而且我女朋友长得还这么好看。叶之远说,我心里美滋滋的。
我说要么这样,我在附近找个地儿住下,省得麻烦。
他想想说好。
结果他前脚把我送去宾馆离开,我后脚也退房走了。我不过是和宾馆前台说了几句话,他们就把押金退还给我,人都说,恋爱中的人是美丽的,我想那两个前台一定也这么觉得。
忘了说,我和他们说的是:我是个法医,来这边溜达溜达看看找点什么线索之类。
有件事挺奇怪,他们送我到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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