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华(2 / 7)
签约歌手,只是比起白馨,我更愿意接受陌笙的帮助,因为我总觉得白馨和苗渺似乎达成过什么协议,而她们的协议中有部分关于我的内容。之后的几个月,我依旧傻傻的陪在付言身边,有时孟南柯也会叫我过去陪她,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唱歌,一起美容,做着所有好闺蜜之间都会做的事情,除了真心相对。
和付言在一起时我是自甘堕落的甘愿做梦,而面对苗渺,我是清醒的恐惧,尤其是她对着我笑的时候,仿佛看见了一个还阳的女鬼,她要一点一点吸食掉我的魂魄,而我无力抗拒,因为这是我欠她的。
——苡鹿
陌笙带我来到了银座,银座的顶楼就是尼页老板楚青的办公室,我与陌路交换过故事,所有阳光下的,黑暗中的,属于我们自己的故事。所以我清楚她与楚青的关系,所以我害怕我会连累她,她一直都把自己藏得很好,这一次为了我,她第一次在阳光下与楚青面对面,以长期合伙人的身份,尼页传媒和安时文艺风赏以及这所城市的大型的展会几乎都会在陌笙的洱海举办,这洱海是当年陌笙与楚青签订的合约中楚青唯一留给陌笙的楚家财产,楚青是爱陌笙的,那次陌笙流产的时候,我看见楚青,这样一个高大的男人竟哭的像个无助的孩子,他看陌笙的眼睛总是带有怜惜的,陌笙说的对,当年楚青的动的不仅仅是恻隐之心,他留给陌笙的也不仅仅是洱海,一个展览馆而已,他留下的是一颗完整的心。
只是我不得不说,这两人的戏演得真好,相识却疏离,客气并唏嘘。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不免觉得煎熬,幸好他们的会面十分短暂,接着楚青就让秘书带着我和陌笙去到尼页的录音棚里试音。我以为大公司都是要走很多程序的,没想到尼页的办事效率这么高,据说今天就可以把签约合同签订好,后台够硬就是后台够硬啊。
很巧的,在尼页的录音棚里,我们遇见了白馨,现在整个海盟市都知道她是路森的女人,挂着这样的牌子,我想在海盟市的任何地方遇见白馨都不足以让人惊讶,更何况这里是路森女婿的公司。假如路森真的娶了白馨,那楚青岂不是要管这个年纪一般大的女人叫一声:岳母?额·····上流社会的家庭关系总是很复杂的,比下流社会还要复杂的多。
白馨永远的光彩动人,她的言行举止总是得体大方的,她笑着冲我们点头,这反倒让我很不好意思,白馨其实对我很好的,我在她的酒吧里唱歌也很开心。
当我发现苗渺不见了的时候,是白馨告诉我,她让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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