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时如歌(2 / 5)
上有岁月淡泊的痕迹,还有那双停留在回忆里的眼睛,迷离闪烁的,他看着我说:“沫里,你终于回来了。”
我很清楚的知道这个姓路的老板是喝多了,认错人了,我礼貌的说:“老板,你好,我叫白馨,我老乡一里叫我来这里应征歌手。”
我看着这个男人有些红了的眼睛,我猜,我刚打碎了他的梦,那时候的我很单纯善良,甚至是有些傻气,我试图用音乐安抚这个看上去十分寂寞的男人,所以我说:“老板,我给你唱首歌吧。”我没发觉路森看着歌唱时的我眼睛里流露出的复杂,我只记得他十分仓促的离开了,留下错愕的我,我以为这是他宣判了我的失败。可是之后一里告诉我,老板说以后我就留在沫里唱歌,工资让我自己开。多好的消息,我当时真的特别感谢一里,感谢那个叫路森的酒吧老板。
路森每晚都会过来,他还是坐在那个角落,他的眼睛还是寂寞的,我的歌声没有那种可以安抚他空荡内心的魔力,这不免让我有些失望。多优秀的男人,他的心里安放着一个人,那个让他寂寞的女人。随后路森给了我一把钥匙,这让我一头雾水,我问一里老板是什么意思,一里笑得高深莫测,他说:“白馨,你个傻丫头,老板看上你了。”
我不明白路森的举动,可是我听明白了一里的意思,路森是个寂寞的男人,他需要的不是我的歌声,他要的是一个女人,一个填补他空虚寂寞的女人。我收下了路森的那把钥匙,可是却很少出入那栋华丽的殿堂,那里太过浮华,那里太过寂寥。路森是真实的,可是他周身的光环却显得我特别的微不足道,我还是喜欢住在迂回的筒子楼,拥挤吵闹,可是这里能让我的心显得不那么空旷。
当我真正成为路森城堡里的金丝雀的那一天,我看见了那个女人的照片,她身穿白色连衣裙,眉清目秀,安静美好,恍然之间我想起了那天一里执意要送我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并且让我穿上它去见路森。一里让我成为了一个替代品,不过无所谓,我并不怨责任何人,我只想要平静安逸的生活,而且我并不讨厌路森,我以为我可以一辈子自得其乐的在路森的金丝笼里唱着歌,我甚至以为我和路森是相知相爱的,直到路里桁的出现,他让我明白了我和路森之间的关系是可耻的,可笑的。
2009年的秋天,路森出差半个月,沫里来了一位新的调酒师,年轻俊朗,笑容不羁,是匹野马。那天深夜,沫里打烊之后,我站在街边打车,他就站在我身侧,秋天额晚上总有一些瑟瑟的凉意,能透进心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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