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14(2 / 4)
走了。”
许妙芸听说已经被人借走,便只稍稍叹了一口气,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当有闲暇想做一件事情的事情,才发现其实已经错过了。
外头天气虽冷,但大街却很热闹,汽车进了租界,停在马路边上。
电车当当当的经过,吴德宝开了车门让许妙芸出来。她今天穿了一件长袖的旗袍,并不是很贴身的款式,外面套着酒红色的呢子大衣,头上歪戴着一顶同色羊绒帽子,插着几根白色羽毛。原本这帽子上还缝着一片黑色蕾丝,被许妙芸拆了下来,这样戴着,看上去就不至于太成熟。
“你穿洋装和旗袍的时候都那么好看。”
别看吴德宝长得富态,但毕竟受过高等教育,人品也是绝对绅士的。更何况他真心喜欢许妙芸,便觉得她不管怎样打扮都让人耳目一新。
况且现下的那些交际花们总喜欢把前卫时尚挂在嘴边,旗袍越做越紧身,叉也越开越高,虽然确实夺人眼球,但能将宽大的旗袍传出恬美优雅的感觉,许妙芸还是头一个。
许妙芸听了这话却是微微一愣,脑中尽无意间浮现起一丝前世的记忆。那时候她才刚同沈韬成婚,还算是蜜里调油的恩爱时光,他平日里有几分幽默风趣,说话带着点不羁,总能引得她一笑。
那日她因穿了一件稍稍露背的洋装,面上没什么,心里却到底担心自己这样开放大胆会引来非议,便问了沈韬一句:“你觉得这件怎样?”
那人一双桃花眼从她后背扫过,身子倾到她面前,将她纤腰一搂,咬着她的耳朵道:“你不穿更好看。”
到底是想到了这样露骨的话,许妙芸的脸颊顿时就羞得通红,吴德宝以为她是因为自己夸她才这样,倒是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后脑勺笑着道:“我们上去吧,咖啡馆就在楼上。”
这是一家新开的百货公司,吴德宝熟门熟路,领着许妙芸去坐电梯。柜台里放着各种香膏、首饰、手表、钢笔,楼上有洗头房,还有牛奶公司,咖啡馆在三楼。
周末的咖啡馆里人不少,多半都是洋人,也有不少年轻人,剩下的便是打扮入时的进步女郎。这时代让女性思想一下开放起来,而洋人在申城无异于是上等人的存在,结识洋人、甚至嫁给洋人,是很多进步女郎的梦想。
许妙芸和吴德宝找了靠角落的位置坐下,店堂的灯光有些灰暗,四周的装饰都是书架,角落里还放着折叠梯,方便顾客找书用的。
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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