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肯信来年别有春 (2)(1 / 3)
笑。
十三岁,他下山历练,不过一月,便赶回山庄,我笑他这般大年纪还恋家,他红了脸,却从袖中,悄悄摸出支银簪,塞到我手中,头也不回的跑走。
这回换我,一笑。
记得那夜月光如水水如天,俱无山庄花树葱茏,暗香隐隐,细碎的月光洒在发上,缕缕如缎,我们在一色银白上缓缓踱步,只觉得衣袂飘举似可随风去,小轩窗里传出雅擅琴筝的弃善的《凤求凰》,音色缈邈婉转琳琅,不着一语,尽得风流。
原以为这一生就该是这样了。
如果这一生真的就此停在这一刻,永不再向前,触动命运的狰狞,我想我是乐意的。
可是,世间事,没有但愿。
※※※
十五岁,我耐不得山庄的寂寞,偷溜下山,再入红尘。
再入红尘永不回。
这是我的宿命。
那个青年男子,在凤阳的街头为我捉回了偷走我荷包的小乞丐,却不知道那小乞丐是我故意放走,因为我想追踪着他,见识见识丐帮。
他坏了我的事,被我瞪了好大的白眼。
他说要摆席赔礼,道他莽撞之罪,他立在我面前,温和的笑,一句句风神高贵,长身玉立,姿容俊雅,我看着他,突然觉得,早春的柳枝,早春的桃花,早春的碧水,早春的飞燕,都很美,却不如他悦目赏心。
却仍然拒绝了他,他的身份,一看就知道是世家公子,我的身份,不适宜与这类人多交往。
暑热将至时,凤阳珠宝大户邱家例行开门行商,广招天下古董商家,豪门巨户,携重宝,品名珍,有看中的物件,当场银货两讫,邱家负责所有与会人等安全与归途护送。
这是中都盛事,我怎能错过,窃了一个商人的请帖,混进了邱家。
第一眼,便看见坐在上首的他。
他一眼认出男装的我,目光闪亮的看过来,一笑明灿如琉璃。
那一刻他的微笑撞入我心里,穷我一生之力,我无法平复初见的涟漪。
那场盛会很华丽,很无聊,熠熠珠光耀花人眼,我却只觉得俗艳,只在一家莱州巨商珍重捧出的物件前多看了几眼,那是一尊玉观音,说起来普通,却玉质非凡雕工奇绝,观音姿态飘逸,衣袂飞举,而玉呈三色,底部莹红中部水蓝顶部透明,望之恰如大士脚踏宝莲身披浮云,令人见之忘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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