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顾哲(5 / 6)
震惊四座来形容,他一个八岁的小孩,就算再胆识过人,能从三个亡命徒手里逃脱出来已经是奇迹。他却还能在事发后的三天内重返现场,镇定地给出一套逻辑上说得通的证词,并引导警察该如何查案。
这样的心思和心理素质,一般的成年人尚且做不到。
这个小孩不简单。
后来经法医鉴定,络腮胡身上的砍伤确实是来自惯用右手,并在凶器上找到了男人的指纹和血迹。
证据面前,男人供认不讳,据说被执行死刑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说——后悔没早杀了那个小怪物。
顾哲没有告诉任何人,长脸喝下的那瓶可乐是他偷偷替换的。
也没人知道,他泡在河里的那晚,思考了一夜怎样才能把男人置于死地。
对于顾哲在警察面前的优异表情,顾哲给父母的解释是——他藏在河里的那夜,看见了一个水妖,他在警察面前的所作所为,全是水妖告诉他的。
顾父母疼惜哀叹,给他请了全市最好的心理医生,“治疗痊愈”后,心理医生建议顾父母给他换个环境,最好能找个同龄女孩,冲一下他身上的狠劲。
于是,顾父母千挑万选,把他送到了顾父的一个下属家里,认了个干父母。就这样,他在简意家住了一年。
把他送过去前,顾父母叮嘱他说他比简意大一岁,是简意的哥哥,要尽到做哥哥的责任,他当时随意嗯嗯应付着,但是这一年里,他确实做到了一个哥哥该有的样子,帮她辅导功课帮她出头打架,教她野外生存技能,和她演习拐卖绑架……双方父母挑不出一点儿错,尤其是简父母,喜欢他喜欢的不得了,恨不得当亲儿子养。
直到后来的一天,他在学校炸了一个女孩一身屎。
他被叫家长写检讨,密密麻麻板板正正言辞恳切的检讨书里,他夹杂了一句话——她看起来想被这样炸。
至今顾哲已想不起为什么要以这种恶心的方式捉弄李灿,他只记得她被炸后的样子,唇抿得很紧,桀骜不驯像只白鹭。
他的检讨书刚递交上去,李灿就转学离开了南市。
离校那天,李灿和老师同学告别后,背着书包穿过操场抄近道去校门口,顾哲坐在栏杆上,朝她吹口哨,一副浑不吝的模样。
李灿当时紧了紧书包背带,脊背直挺,昂头看他,一字一顿说:“顾哲,你等着,我早晚弄死你。”
顾哲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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