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3 / 4)
上课检查作业,第一个骂的总是我。
可是骂又如何呢,虽然我知道,那时的成绩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但我是个爱情主义至上者,觉得爱情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其他的东西,在它面前,就是天上的浮云,地上的狗屎。可是,十年之后,我才发现我当时的这种想法是极其幼稚和错误的——成熟以后的我明白,爱一个人,不是抛弃一切,而是抓住一切,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变得更优秀,直到让她觉得你确实是个不错的人。
经过一天一夜的冥思苦想,我是终于想出了一招,那便是掐准她来学校上课的时间点,然后我也在那个时间点到学校,来个“不经意”之间的偶遇,为所谓的缘分制造机会。嗯,其实以当时她对我的印象,她不会觉得与我同时出现在学校是缘分吧——她觉得应该是造化弄人,老天瞎了眼。
经过几天的观察,我已经掌握了她来学校的时间点——她是个极其讲究作息时间的人,每天早上到学校的时间是7点05分,到班里的时间大概是7点09分,收拾一下之后7点12分,然后拿出一本英语书,开始背单词(那时我们早读课是7点20分)。中午来学校的时间是2点20分,傍晚来上晚自习时是5点40分。她几乎每次来都是背着她那个有些孩子气风格的粉色双肩包,手里端端正正端着一瓶500毫升容量不到的哇哈哈瓶子,脸上一抹淡淡而神秘的微笑。
情报工作做好之后,那当然就是采取行动了,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掐准了时间(这时间当然是比女神出现时间会提前那么三五分钟)故意从学校另一头(我当时住在学校宿舍,宿舍与大门差不多是一南一北,我就从西侧绕到位于南面的大门),绕到了大门旁边的食堂,躲在食堂门口的铁树下,等待着女神停好自行车后,我便走过去,来个偶遇。
我觉得我虽然学习成绩很烂,但是人长得还算可以帅的(身高快一米八,五官端正,气质还行,打篮球还打得不错,偶尔也会搞点文学),跟《那些年》里的柯景腾有得一拼——但我的女神可就要比沈佳宜漂亮和有气质不止一百个倍了!我真弄不懂那时的我,会以自己长得帅为傲人的资本。我也不知道,那时的我,为何有时自卑到别买里不能自拔,为何有时又高傲到可以捅破云霄天下第一的模样。我只知道,我喜欢一个人,总会失去理智,我是个非常靠感觉和情绪化的人。
女神终于在如期的时间骑着她那辆女士单车来了,我看了下表,十分的精准,误差不超过10秒,她停好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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