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64许笙番外:我爱的那个人(求首订)(2 / 4)
张来报。
我拿着签字剔剔牙,白了他一眼,很是不满地别人打扰我吃东西,“慌什么,临危不乱懂不懂?”觉得小弟这样子有点煞威风,我就低下头去专心地啃苹果,再也不理会旁人。也不知过了多久,一双熟悉的黑色跑鞋出现在我的眼睛里。
第一反应,挠挠头,想想。
第二反应,想不到算了,继续吃。
第三反应——老子被揍了!
我暴跳如雷,瞪着眼前的人:“我是谁你知道吗?”
他眯了眯眸,“你是谁小爷为何要知道?”
我不回答,直接拿着苹果砸了过去,正中他额头。只听得“碰”的一声,那苹果便四分五裂了。
“因为老子要揍你!”我呲牙咧嘴,补充了句,“第二次!”
·
我这个人吧,什么都行,就是脑子不大好使。
就像现在我很不明白,这个被我揍了两次的男人为什么还要来找我。鉴于之前的经历,我很果断地再给了他几拳。之后的每天,这混蛋都死皮赖脸地过来挨揍。
小弟说这是受虐症,很无聊。其实接受每天揍他的那个人,对,就是我,更无聊。
生活中突然出现了这么一个人还真是蛮惊奇的。他明明有张好面孔,却不惜挨我揍,我逐渐觉得不忍,于是我改踹他屁股。他总是笑眯眯的,像是很快乐的样子,就这么陪了我一个学期。
沈欢听说了这种状况,担忧地说,“快赶他走,否则……后果难料啊!”
我笑她妇人之见,严肃地说,有个人每天让我练拳,这不是提高我霸南之虎的威力吗?她一言不发,紧紧地盯着我。
我说,你又没见到他,怎么知道他危险啊?这时候的沈欢还年轻,负气,也不肯再管我了。
我无人监管,逐渐落入了他的手中。
……
明白自己喜欢上他,是十七岁的事情。
十七岁,本就是青春恋爱的时期。这么一个人呆在身旁,他任由你揍,但他却比你会打人,这样的温柔让人无法拒绝。
我毫无顾虑地喜欢上了他,而这个混蛋的回应是:“既然你喜欢了我这么久,虽然很凶,还很丑,那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吧。”
勉为其难……
我一个忍不住揍了他,看着他委屈地看着我的样子,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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