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1 / 5)
庄晓唇角挑出一抹笑,低声悠然道:景修,我就是个瞎子,你也照样杀不了她。
景修深思了一下,而后摇头:不信呐。
庄晓轻拭着剑上的血渍,侧脸印着浅浅的月光,笑得雅人深致:那你试试?
他擦的是景修的血。
景修小臂上长长一道血痕,从手肘到手腕,触目惊心。
景修用他的小银刀割下衣袍一角,裁成宽细一致的布条后,极为耐心的将胳膊上的伤口包扎的整齐又美观。
我深深的觉得这人如果不是真正的人妖,那必定是个追求完美、挑剔审慎、并且冷酷细致的精神洁癖患者。
比起精神洁癖,我倒更喜欢庄晓这种单纯注重清洁的男人。
想着我便不由自主的朝庄晓看去。
他看上去并不好,更贴切的说,是十分不好,显然受的内伤不轻,苍白的俊颜愈发显得眉如墨刻。
庄晓似是感觉到了我的目光,他朝我瞥了一眼,说阿音你别苦着脸好像欠着我了,我又没怪你,腿短是天生的,跑那么慢我也没辙啊。
呸!丫满口鲜血了还跟我贫。
我想笑,但是伤口处的疼痛让我笑不出来。
庄晓!我只能轻喊着他的名字。
嗯?他挑眉。
我抬手指了指他,然后用力敲了下我的左心口,道:好兄弟。
这是我在军营里学到的,从来没有机会用到,因为不知道对谁去用。
我不确定庄晓能否明白这手势的含义,不过从他展颜一笑的表情看来,他的领悟应该差不离。
很多坊间流行的传奇故事都有这样相似的情节:主角不幸陷入险境,为了不连累他人往往会选择凛然扑出虎躯,赴死前沸腾着满身铁血大喊——
放开那少年,我跟你们拼了!咿呀!!
不过我没有那么高的思想觉悟。
我只是桩子一样杵在原地,感受着肩头逐渐凉透的血,连剧痛都开始变得麻木。
时间仿佛在此刻滞涩不前了。
我闭上眼,听得耳旁烈烈衣袂声再起,四下里杀意激荡,整条长街都落入了漫无边际的孤寒。
思索了须臾,我忽然睁眼,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两手交握,满脸真心实意道:哎呀景老大,你胳膊上的布条裁的真不错!
>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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