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1 / 14)
说是个知名考古城。
当夜,在旅馆稍事梳洗休息,隔日便开始了一连串的看古迹、拍古迹行程。
然后该死的第四天,就在她身历其境的感受着考古的氛围时,一阵天摇地动尖叫四起,起码七级以上的地牛翻身,剧烈的上下震动像摇杯架上的雪克杯似的。
所有人同时拔腿往外逃命,她在往外逃时一个踩空,顺手捉到了一个古代令牌,匆匆一瞥,上头写着“大云镇国大将军隋雨莫”……什么鬼啊?
再醒来,她就连人带身的穿到这大云朝来了,手里还握着那块令牌,握得牢牢的,连穿越了时空都没掉,就知道她握得多牢了。
他妈的!小说里穿越剧的女主角都是灵魂穿越,偏生她是身穿了过来,一头原本俏丽但历经了时空穿越成了疯婆子的短发,外加古城天气炎热穿的无袖背心和短裤,还身无分文,也不知道这破落乡下是什么地方,所有看到她的人都吓得闪到很远的地方去,然后飞快跑得不见人影。
她饿了……
原来穿越时空也会饿……
她靠着大树喘息,觉得自己快要渴死了。
“姑娘,你还好吗?”一个四十出头、温文儒雅的蓝衫男子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是这里第一个向她靠近,并且开口对她说话的人。
“我饿了……”她坦白自己的困境。
他叫慕容敬,住在含笑村,是个大夫。
感觉起来是个好人,而且她又没地方去,还很饿,所以她就厚着脸皮跟他回去了。
第一个月,她要死不活的过着,“我什么时候能回去”成了她的口头禅。
要不是慕容大夫,她早发疯了,他很耐心的听她讲现代的一切,他全然的相信她是另个时空来的,从没把她当疯子。
时光一晃,过了十七年,她来大云朝已经十七年了,意外的当了娘,扶养了两个皮得要死但又可爱得要命的孩子。
“静娘啊,你就别再折腾了,我看隋大爷人挺不错,你就随他去京城吧。”打从京城回来之后,慕容敬时不时就劝道。
“我走了,您怎么办?”她咬着指甲,以前的习惯没变,她一焦虑就会咬指甲。
慕容敬呵呵地笑。“我不是还有小云吗?”
她还是咬着指甲。“可我也不想离开小云,他是我一手拉拔大的,怎么能说走就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