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2)(9 / 23)
“君子之交淡如水”,而西方人,他们可没这个观念,玩得好的,甚至还喜欢到别人家去住上一段日子,恨不得天天跟你粘在一起。
这日,唐纳家的小女儿朱丽叶就窝在雪雁的沙发上,懒洋洋的拿脚逗苏珊的小狗,还一边跟雪雁抱怨:“您还说这个月会再开一次舞会,我都等了一个礼拜了,您说话可别不算数啊。”
雪雁浅笑喝了口红茶,看了看窗外,已经春天了,万物复苏,她的试验田收成很丰盛,所以餐厅已经开起来了。现在燕儿成了餐厅的主厨,每天都回来的很晚,而杜凡男爵则每天都会驾着马车去接她。
自己因为开了次聚会,使用了吴均瑜自己养的乐队,成功的惹起了所有领主的注意,这些人开始跟自己熟络起来,动不动就会跑来找她玩了。结果拖得她每天也是玩玩乐乐的,正事倒全丢给了别人。
“夫人?吴夫人?安吉拉!您到底听我说话了没有?”朱丽叶叫了起来。
雪雁扭头冲她一笑:“春天来了,我们弄个主题聚会怎么样?每个人都得打扮的有春天的气息,不可以穿礼服,必须得自己穿的很有特色。”
朱丽叶来了精神,坐了起来眼睛一亮:“是不是像万圣节舞会那样?”
雪雁点点头:“不过不蒙面,而且我们还要抽奖,谁抽到一等奖,就能免费在我的餐厅吃一个星期。”
朱丽叶“哦”的一声欢呼了起来,抓起放在沙发上的帽子就往外跑:“我这就回去通知母亲,请一定抽到我!”
小狗布鲁诺被这个冒失的女孩撞了个跟头,在地毯上滚了一圈,晕头转向的呜呜叫了起来。
雪雁笑着摸了摸小狗,轻声说了句:“可怜的布鲁诺。”
来这里已经半年了啊,雪雁转头去看了看落地窗外,这里的冬天不冷,也没有雪,叶子只是黄了一黄,就又变成了绿色。
书澈在今年年初的时候怀孕了,而进宝也跟苏珊两个黏黏糊糊的腻在一块了。招财好像看上了镇子里的一个事务官的女儿,最近总往那儿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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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均瑜的乐队,说实话雪雁一开始并不看好。她只以为是吴均瑜的小孩心性,闹着玩的。谁知这家伙,说干就干,不但养了一两个音乐家,还让人住在了庄园里。
这些人也是争气,写出来的曲子大多都很好听,雪雁自己都很喜欢。于是在第一次开的聚会上,就用了这支乐队的曲子。结果所有人听到新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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