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我宁愿去救条流浪狗!(2 / 4)
那些人没付出过任何辛苦,不过是老天爷让他生在了世界上最富有的家庭中。
然后,事情变味儿了。不服、失落开始为懦弱找理由,人永远不愿意承认‘我不行’,更愿意相信‘那些有钱人的第一桶金都是不干净的’。既然他们都没被抓,我怕什么?别的没有,烂命一条!
难道妈生父母养的你,只有烂命一条?
敢大声的在所有亲属、朋友面前问自己一遍么?
如果这是通用理由,且成立,为什么不敢,为什么只滋生在黑夜降临后的无人环境中和从不敢对谁说出来的脑海深处?!!
这个假的正义被强行植入以后,人类这个被想象力成全的族群,开始被想象力坑害。在想象的世界里,那些有钱人变成了自己。胡吃海喝美女环绕的生活在幻想中成了你的日常生活,恐怖就恐怖在这。那时,你再也接收不了平庸,接收不了熬一个星期才能拿到的薪水,要赚钱,要尽快赚钱,要尽快赚到更多的钱,成为了唯一信条。而通往这条路的方法只有两种,要么,你是时代的弄潮儿,二十几岁就能成为扎克伯格,要么,犯罪。
犯罪绝对不会比扎克伯格赚钱更快,想要达到人家的程度需要一个无比庞大的犯罪组织,但是,有一种犯罪能让一个普通人拥有一笔其他和他一样的普通人赚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这就是绑架。
绑架谁?
自然是那些在幻想中被嘲讽的人,既能报仇,又能赚钱。
因为我们的思维是这样的,那些失败和屈辱往往会在解决办法出现的时候重新浮现,会在回忆中想起‘当时我怎么没这么干?我为什么没这么说?’,等发现一切已经错过并再也回不去了,恨意就此产生,待你在看见那个令你感觉到屈辱的人,绝对没有好眼神儿。
绑架案就此诞生了。
偏偏,人类又是天生拥有冒险精神的族群。
2008年,芝加哥留学生持学生签证来到米国,在2010年迁至南加州,案发前一周在社交场合经人介绍认识了梁女士,并以出去办事为由将其绑架,绑架期间曾两度要撕票。
2009年,温哥华4名绑匪绑架了认识数月的朋友,他们曾一起吸---大---麻---,又在金融危机的当下亲眼看着18岁的被害人购置了豪车,在这种情况下将其绑架,索要800万rmb。
这还仅仅是众多案例中的两起,已经被媒体找出来的两起,那些并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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