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妖以类聚,怪以群分(2 / 4)
下珍贵的人间瑰宝——灯灯灯等——顾皓先生!
晚上,市区依然还是那样的繁华。
市中心的酒吧一条街可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各色的人群往来,带着喧嚣,也带着不能言明的故事和沧桑。
在最大的“皇城”酒吧里,人们尽情的发泄着白日里的疲倦和种种烦恼,大口的灌进各色标准鸟语,有着各种诡异的颜色洋酒;或是借着酒劲儿跟舞池里的人们一起扭动;又或者是借着酒精的作用对着过往的美人们大声搭讪表白……这种景象,让原本有些小抑郁的陆琪更加感同身受。
陆琪第一次来酒吧,对酒吧还是很好奇的。所以独自忧愁了一小会儿就被另一边的热闹气氛感染了。果然吧,没有大脑的人比较容易不伤感!
陆琪环顾着“皇城”的室内设计和往来的人流,有些兴奋的对顾皓说:“你是从哪里找到这么高端的地方的?真是太棒了!”
“你不会是没来过‘皇城’吧?这可是全市最大也是最出名的酒吧!”顾皓看着陆琪那土包子似的反应心中有点纠结,这真的是那天那个口若悬河震撼全场的人?怎么跟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的。
不过对此,顾皓还是很满意的。略带小得意的开始给陆琪介绍“皇城”这地界。
从各种意义上讲,顾皓和陆琪都是竞争关系。因为两个人都是那种很有拼劲儿的主儿,又在第一次见面就发现了什么打游戏、打网球、户外运动等等的共同爱好。
一般人要是找到一个跟自己有共同爱好的人,肯定是大家一起玩什么的。可是这两个人都不是一般人啊!再加上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陆琪就用语言生生的压了顾皓一头。
于是这两个不是一般人的家伙就开始像幼稚娃娃一样在任何小事上都想一较高低。
嗯嗯……怎么说呢?就是向……争宠?好奇怪的句式啊,捂脸逃跑!
“恩,我当然没来过啊!我来这种地方干嘛啊?这里的人们要不快把自己扭截肢了,要不拿自己当水窖……啧啧啧……喝酒跟不要命似的……”单纯的陆琪小同学从没有到过酒吧这种地方,也就是听人说过而已。
但是……小乖乖,貌似没你说的那么严重吧?你看那边的小朋友们喝酒喝得多有情调?那大爵士乐配的,跟拍电影写小说似的!
顾皓觉得奇怪,这年头还有没去过酒吧的女孩子?那周末多无聊啊!况且陆琪这种女汉子级别的!那不都是把酒吧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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