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玫瑰与排骨(2 / 13)
笑。
“傻丫头。”严肃抬起手指抹掉她眼角一颗晶莹的水珠,单膝跪地直起腰身,捏着她尖尖的下颌吻住她诱人的唇。
当伴郎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严上校活到今天三十岁,身边的兄弟战友们有不少人都已经踏进了婚姻的坟墓,但他却是第一次干伴郎这样的差事。
那天,军装是不能穿的,根据宁大爷的要求,他必须得穿一身黑色的正装。
“为什么是黑色?”严肃不耐烦,他家宁宝穿的是白色的伴娘礼服,他这个伴郎当然也要穿白色正装。而且,白色才是宁宝最喜欢的颜色好不好?
“白色是新郎服。”凌墨臭拽的仰起下巴,“等你娶媳妇的时候再穿白色吧。”
“滚。”严肃绷着脸把黑色的Versace最新款的男士西装穿在身上。高档的黑色面料,利落、简洁、大方、修身的剪裁,白衬黑装衬托着的试衣镜里高大英武的男人古铜色的脸膛和修长的脖颈,将人烘托出一种古典贵族般的优雅奢华,又带着一种自由随性的飘逸。
“我靠!”这回换凌墨不淡定了,太他妈的帅了,这妥妥的是要把新郎官比下去的节奏啊!“我有点后悔找你当伴郎了。”
严上校极其自信甚至带着点鄙夷的瞥了凌大爷一眼,抬手把西装的扣子扣上:“喜欢这身衣服的话,下次我结婚的时候把这身留给你。”
“结过婚的男人是不能当伴郎的。”凌大爷立刻不爽,“这点都不懂,严上校你真是够白痴啊。”
“我没说让你当伴郎。”严肃森森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你将是我的座上贵宾呢,凌兄。”
“这回是我结婚!”凌墨有些心虚的拍了严上校一巴掌,趁势把人从试衣镜前推开,特么太帅了,越看越不爽,“老子结婚!老子是主角!你特么的口口声声说你结婚的事是什么居心?!你搞定你们家那些乱七八糟再来老子跟前显摆!”
“得来!”严肃抬手把西装扣子解开,把衣服认真的脱下来挂好,“就这身来,尺寸正合适不用改了。我还忙着呢,先走一步,等你结婚那天我一准赶过来。”
“行,”凌大爷呼了一口气,大手一挥,“赶紧的滚吧。”
严肃把身上的白衬衣也脱下来,然后是西裤,脱光之后拉过自己的作训服以紧急集合的速度穿戴完毕,转身出门之前,回首看了凌墨一眼,意味深长的一笑,然后抬起手臂,以手比枪,轻笑着:“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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