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部分(6 / 6)
你不能像董宪法一样,也贪赃枉法呀。”
这句话把荀正义说恼了。也许荀正义在别处贪赃枉法过,但在李雪莲这件事上却没有。也许不喝酒荀正义不恼,一喝大,就真恼了;恼怒之下,便对李雪莲吼了一句:
“咱俩刚见面,我咋就贪赃枉法了?可见是个刁民,滚!”
骂得跟董宪法一模一样。
序言:那一年 那一年(八)
李雪莲见到县长史为民,是在县政府大门口。史为民坐车出门,正在车上喝粥,突然一个妇女跑到车前,拦住去路;司机猛地煞车,史为民的脑袋磕在前座的椅背上,粥也撒了一身;揉揉头,将身子放回来,再抬头,见车前的妇女跪在地上,高举一块马粪纸牌,牌子上写着一个大字:冤。
今天是礼拜天,按说史为民不该上班。但县长史为民,从没休过礼拜天。一个县一百多万人,工农商学,吃喝拉撒,事情千头万绪;从中央到省里,再到市里,每天下发的文件有一百多份,都靠史为民落实。工人每天上班八个小时,史为民每天工作十四五个小时,天天夜里开会。还有,从省里到市里,每天都有部门来县里检查工作;从省里到市里,部门有百十来个;县里每天需要在宾馆招待的上级检查组,至少有八拨。中饭和晚饭,史为民得陪十六拨次的客人。都是职能部门,哪个也得罪不起。史为民的胃,也让喝酒喝坏了。史为民时常捂着胃对部下感叹:
“县长,不是人干的活。”
但能当上一县之长,也不是容易的;一个县想当县长的,有一百多万;祖坟的坟头上,未必长了这棵蒿子。比这些重要的是,从政是个迷魂阵,当了乡长,想当县长;当了县长,还想当市长和省长呢。一切不怪别人,全怪自己。史为民想明白这些道理,每天有怨无悔地工作着。胃让喝酒喝坏了,只能自个儿调理。中午、晚上喝酒,还有一个清早不喝酒,这时史为民只喝粥。粥里放些南瓜和红薯,既食了粗粮,也养胃。有时先天晚上开会迟,第二天早上睡过了头,又急着出门,便在车上喝粥。李雪莲见县长,也是接受了见法院院长荀正义的教训,不再中午和晚上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