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余沧海(1 / 4)
曹旭在继续西行,在一处集镇上买了一匹马,购置了几身换洗衣服和一些充饥的干粮。
从福建进入赣南,福建多山,赣南同样多山。山多盗匪也多。
此时的大明朝立国将近二百年,土地兼并严重,流离失所的农民日益增多,福建,江西多地发生叛乱,盗贼蜂拥四起。王守仁被擢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南(安)、赣(州)、汀(州)、漳(州)等地。
大明朝的地方构架有些复杂,名义上布政司、都指挥司、按察司是一省最高的权力机构,一个管政,一个管军,一个管司法,三者互不统属,相互牵制,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地方官员权力过大,威胁到中央的统治。
但进入明朝中期之后,地方上吏治逐渐败坏,民乱增多,这种三权分立的地方构架因事权不一,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就突显了出来,于是朝廷会经常往有事的地区派出巡抚,总领一省、甚至几省军政,事了还朝。
随着中后期阶级矛盾越来越尖锐,事情越来越多,一些巡抚派出好几年也无法把事情处理完,比如现在的王守仁巡抚江西就已经达三年之久了。
曹旭一路行来,一路上若是有不开眼的剪径毛贼,就一剑杀了,但却没有继续打上去,将山寨也荡平的心思了。这些山野间的山贼盗匪,大都是活不下去的农民。荡平了山寨又能如何,自己能给他们一条活路吗?
那些江湖侠少荡平某处山寨之后,直接通知当地官府去接收,就不管后面的事情了。落草为寇的盗匪,对于官府来说,那就是匪民,匪民是不被当人看的,那么这些匪民的下场会怎么样呢?
如果是建国初期,需要大量的人力,或许会被安排去屯田、开荒,至少也能活下去。
此时的大明王朝已经步入了中后期,哪里来的土地去安排这些刁民,要么被扔进矿场做工,或者直接就被杀掉,然后就是一封平定匪患,斩首xx的奏报。杀良是冒功,斩匪就绝对不是,而且绝对不怕朝廷派人来核查。
或许在这个时代的人们眼里,匪民无论下场怎么样,都是罪有应得。但对于来自于后世的曹旭,却无法认同官府的做法。
不能兼济天下,那就只能独善其身。所以在荡平福建西部最大的山寨黑风寨,剑斩黑煞神后,对自己的武力有了清晰认知的曹旭,就再也没有干过荡平xx山寨这种事情了。
沿着赣水一路向北,剪径的毛贼变少,难民却变多了起来。这些难民就是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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