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左手有颗痣(2 / 4)
,逮着缝隙就钻进人衣袖里。
刚考完试的曹子鑫,就提议跟孟和玉一起去置办几件冬衣。
不过曹子鑫的衣服不是买给他自己的,而是买给他父亲的。这几个月下来他靠着Instinct的兼职攒下了不少钱,想着孝顺孝顺老人家。
他们约好了一个上午,在南城最有名的商场碰了头。或许男生购物总是目的性明确,只用了半个小时,他们就将购物清单全打上了勾。
提着大袋小袋走出店门以后,曹子鑫问孟和玉要不要提前吃个午饭。
孟和玉看了看时间,十一点半,这个时间吃午饭也可以。
“好啊,”他笑起来,“走吧。”
他们进了一间装潢高档的牛排店,曹子鑫选的,说他有件天大的好事要分享,不如吃点贵的,他请客。
孟和玉问是什么好消息,曹子鑫只是笑而不语。等孟和玉五分熟的西冷牛排上了桌,曹子鑫才肯宣布这好消息到底是什么。
“我要加入钟教授的实验室了。”他大概是很兴奋,两边眉梢都高高扬起。
孟和玉也能理解,曹子鑫很早就告诉过他,很多人都想做钟承明的学生,而他也是其中一员。
“钟承明不是只带研究生吗?”话一出口,孟和玉先停了一停,讶异自己竟然相当顺口地、就连名带姓直呼钟承明。
曹子鑫太过雀跃,没有留意到这个细节,只回答道:“没错,像钟教授这样的学者,发表论文才是正业,我才大一,远远不够格的,这就是为什么我说是天大的好事啊!”
即便孟和玉现在讨厌钟承明,不想跟他多有接触,听了曹子鑫的话,还是难免好奇想知道更多:“那你是怎么被选上的?”
“不知道,”曹子鑫却回答,“或许是因为我这次考得不错吧,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投了申请信,问可不可以去实验室打打杂,结果就收到钟教授的回复了。”
等孟和玉知道曹子鑫的“考得不错”,实则是全系第一时,他也明白钟承明为什么会选中曹子鑫了。
曹子鑫确实有这个实力,与之配套的是他非常强的事业心,孟和玉不止一次听过他说想做出一番成就。
虽然孟和玉猜得没错,却没猜中事情的全貌。
钟承明会准许曹子鑫入室,除了肯定他的学业表现,也因为他跟孟和玉那匪夷所思的关系。
尽管这一原因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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