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三章番外 李锦夜(一)(2 / 3)
敬哥儿上前,牵住李锦夜的手,跟个小大人般道:“父亲,走,洗手去。”
父子二人去了内间,罗妈妈走到玉渊身后,低声道:“瞧这身影,竟像真正的父子一般。”
玉渊扭头看她一眼,顺势将头靠在她的肩上,淡然一笑道:“可不就是真正的父子吗!”
那年离开京城,敬哥儿的去留成了她和李锦夜的心头之患,若把孩子留下,只有送回谢府这一条路;若让孩子跟着他们,却也不能像从前那样不明不白的养在府中。
二人商议一宿,想着将来也没个皇位要人继承,索性就认作儿子吧,所以,敬哥儿的大名又叫作:李敬渊。
……
片刻后,父子二人洗了手出来,刚坐定,青山踏着雨丝大步走进来,从怀中掏出一封信。
“爷,是世子爷派人送来的!”
李锦夜接过来,扫了一眼,脸色当即变了变。
“怎么了?”玉渊瞧得分明,“可是国公爷到了?”
“到了!”李锦夜咳嗽了一声,“胖成一百八十斤,别说翻山越岭,便是走路都喘得很,长衫让我们备轿。”
“怎么就胖成那样?”
李锦夜笑道:“心宽体胖!”
玉渊盛了碗汤,放在他手中,目光向青山看过去:“这是小事,左右不过多请些个人,你去办吧,让爷好好吃饭!”
青山看了看爷,见爷微微点头,忙转身离开。
玉渊扭头问罗妈妈:“房间都收拾好了?”
罗妈妈:“小姐,一切妥当,侍候的人也都是精挑细选的。”
玉渊微笑着冲李锦夜道:“放心了?”
“对你!”李锦夜一语双关道:“从来就没有不放心的时候!”
……
一顿饭吃完,敬哥儿与父母行过礼后,便去找乱山。他如今跟着乱山练武,马步已经扎得很稳当了。
陪着他一道练习的是乱山和李青儿四岁的儿子大毛,小家伙长得虎头虎脑的,贼可爱,就是贪吃,饿急了连毛毛虫都敢放嘴里嚼。
两人扎马步,后边跟着一小尾巴,是青山和阿宝三岁的女儿大妞,当然,大妞是看不上吃毛毛虫的恶心人,她眼里只有斯斯文文的敬哥哥,整天敬哥哥长,敬哥哥短的。
玉渊与李锦夜看着孩子们练了会武,便沿着小河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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